時間:2023-06-29 來源:民主與法制周刊 責任編輯:lh
尹?弘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重大理念,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2019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上??疾鞎r指出:“我們走的是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021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對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實踐要求作了系統闡述。黨的二十大報告又對“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專章作出部署。江西作為我們黨早期探索民主建政的地方,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具有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我們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論述,準確把握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豐富內涵、重大意義和實踐要求,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積極推動內容更廣泛、層次更豐富的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江西實踐,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江西提供有力保障。
一、大力傳承紅色基因,切實把黨的領導貫穿人民當家作主始終
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最大政治優勢。早在建黨之初,我們黨就旗幟鮮明地把“建立人人平等社會”的政治理想寫在自己的旗幟上。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以毛澤東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在江西探索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全國性的工農民主政權,開啟了民主建政、民主執政的偉大嘗試,進行了人民當家作主的偉大預演。1931年11月和1934年1月,在瑞金召開兩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明確“中華蘇維埃政權所建設的是工人和農民的民主專政國家”“蘇維埃政權是屬于工人、農民、紅軍兵士及一切勞苦民眾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之最高政權為全國工農兵蘇維埃代表大會”。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制定一套完整的人民民主制度程序,建立蘇維埃代表大會制度、工農兵代表制度,通過《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蘇維埃組織法》《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選舉細則》《行政管理法令》等一系列法律法令,形成了較為完備的法律制度。中央蘇區時期,開展了三次聲勢浩大的民主選舉運動,選舉產生出席“一蘇大會”“二蘇大會”的代表,從“豆選”到無記名投票,從城鄉居民“同票不同權”到“同票同權”,充分體現了選舉民主。我們黨領導下的蘇維埃政權民主實踐,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建設和發展奠定了深厚歷史根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大力傳承紅色基因,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人民當家作主全過程、各方面,著力夯實共同思想政治基礎,確保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正確方向。
突出強化思想政治引領。認真落實“第一議題”、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等制度,持續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著力在全面學習、全面把握、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推動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等重大理念、重大部署在贛鄱大地深入人心。堅持把加強黨的創新理論武裝與學習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緊密結合起來,運用江西豐富的紅色資源,引領干部群眾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黨的旗幟下團結成一塊堅硬的鋼鐵。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確保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見效,讓革命老區忠誠于黨的紅色基因代代相傳。
健全黨的領導各項制度。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等制度,完善江西省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健全地方黨委、黨組、黨的工作機關實施黨的領導的體制機制,切實把黨的領導有力有效貫徹到所有機構履職各方面、所有工作落實全過程。健全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個環節彼此貫通的制度機制,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使各方面制度更好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發揮黨委議事協調機構謀大事、議大事、抓大事作用,加強分析研判,統籌解決重大問題,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從體制機制上提高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保落實的能力。
把黨的領導貫穿人民民主全過程。堅持把黨關于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價值理念、原則精神、目標任務以及運行程序、規范要求等,落實到人民當家作主各環節,落實到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具體實踐中。著力完善民主民意表達平臺和載體,審議制定地方性法規、決定涉及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和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等,都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通過座談、論證、咨詢、聽證、懇談等方式,最大限度吸納民意、匯聚民智,確保在決策環節、執行環節、監督落實環節都能聽到來自人民的聲音。把黨的領導貫穿民主監督全過程,加強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監察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統計監督、輿論監督等,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充分保證人民的民主權利。
二、深入推進依法治省,夯實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保障
民主與法治是緊密聯系、相輔相成的,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離不開法治的有力保障。近年來,我們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決策部署,堅持依法治省、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江西、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深化改革攻堅,勇于探索創新,進一步完善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法律制度和體制機制,全面加強法治文化和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上有效覆蓋和融合貫通。
完善地方法規體系。堅持全過程人民民主與依法治省有機結合,充分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堅持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近五年來,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規212件(次)、廢止14件,批準設區的市地方性法規、決定103件。特別是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加強生態文明、文化強省、社會治理和民生保障等重點領域立法,在全國率先出臺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稅收保障條例、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規規章。發揮基層立法聯系點民意“直通車”作用,探索開展立法商議會、網上立法聽證會等創新舉措,在問計于民、問需于民中使法規更合民意、更切實際、更接地氣。發揮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作用,深入實施“街道議政會”“民情懇談會”等新機制新方式,拓寬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和監督的渠道,最大限度凝聚民心、體現民意。
保障公正執法司法。嚴格按照法定權限、法定程序履行職責、行使權力,健全刑事、民事、行政、執行各領域各環節辦案權力運行機制,構建科學合理、規范有序、權責一致的執法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江西法院完善司法措施、保障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等做法寫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深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建立綜合監管機制和重點監管事項清單,深化“互聯網+監管”,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法媒銀?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經驗做法獲全國推廣。深入推進一站式多元糾紛解決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最高人民法院在南昌召開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現場推介江西法院經驗,智慧法院“江西模式”在全國1000余家法院推廣。大力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實行“捕訴一體”改革,三清山巨蟒峰自然遺跡保護、可移動文物保護等一批案例被確定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性案例、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檢察院在九江舉辦第四屆服務保障長江經濟帶發展檢察論壇。增強執法司法透明度,深入推進審務、檢務、警務公開,建立統一的法治江西信息平臺,規范基層執法司法,讓人民群眾享有更充分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優化公共法律服務。牢記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深入推進營商環境優化升級“一號改革工程”,嚴格規范行政行為,以良法善治保障“辦事依法依規”,讓各類市場主體放心投資、安心經營、專心創業。全面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運行,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速建設“贛服通”5.0版,推進全省政務服務365天“不打烊”,營商環境明顯提升。健全完善“我為群眾辦實事”“我為基層解難題”的長效機制,大力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讓人民群眾在法治領域有更多獲得感。大力實施“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推行一戶一名“法律明白人”,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計頒證上崗“法律明白人”613.98萬人,培養骨干91.31萬人,鄉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斷提升。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實現省、市、縣政府三級法律顧問制度全覆蓋,推動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務陣地,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質量水平。
三、全面發展協商民主,著力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
協商民主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設計,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我們堅持“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大力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統籌推進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以濃厚的協商氛圍、生動的協商實踐、扎實的協商成果,充分彰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獨特魅力。
健全完善協商格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制定出臺提案工作條例、“贛事好商量”平臺建設實施意見,確保黨中央關于協商民主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落實。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堅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明確黨委會同政府、政協制定年度協商工作計劃,把協商作為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必經程序。建立黨委、政府負責人出席政協會議、參與協商互動、領辦督辦重點提案等工作機制,形成黨委高度重視、政府大力支持、政協積極履職、各方廣泛參與的協商工作格局。
不斷豐富協商內容。鼓勵支持各級政協組織根據形勢發展和實際需要,豐富內容、拓寬渠道,擴大協商的參與面。在協商議題征集上,既采用黨委政府點題、政協委員薦題的方式,也公開向社會廣泛征集議題,確保協商內容真正體現形勢所需、黨政所想、群眾所盼。堅持發揚民主和增進團結相互貫通、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圍繞黨的二十大決策部署,聚焦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實施科教興國戰略、推進共同富裕等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課題,深入協商議政,廣泛凝聚共識。積極關注民生、紓解民困,把提高老區人民生活品質作為協商民主的重要著力點,緊扣人民群眾重大利益關切開展協商,助力破解學前教育、家政服務、老舊小區改造、城鄉人居環境整治、停車難出行難等民生難題,使人民當家作主得到具體、現實的體現。持續開展委員聯系走訪民營企業活動,傾聽訴求,答問互動,協商幫助破解“轉型升級瓶頸”難題500余個,增強發展預期和信心。
著力提升協商實效。新時代對協商民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須與時俱進、創新平臺、提升效能,以高水平協商服務高質量發展。積極推進“贛事好商量”協商品牌建設,舉行月度協商會,在全省打造了6000多個制度化常態化的協商平臺,推動平臺在一線搭建、調研在一線開展、問題在一線協商、思想在一線引領、共識在一線形成、力量在一線匯聚,讓協商看得見、摸得著、落得實,探索出一條部門積極響應、群眾有序參與、各方同心發力的協商民主新途徑。堅持協商形式和協商內容相匹配、協商程序和協商效率相統一,鞏固和完善“政協人+政府人+專業人”“隨機+基地研究”等調研方式,深入實際摸清真實情況,做到調查不深不協商、研究不透不建言。近年來,江西省政協圍繞中心履職盡責,開展重點協商活動200余場,收集社情民意信息2.9萬余條,形成政協專報、建議案160余件,成為黨政決策重要參考,有力助推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四、積極發展基層民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生動局面
基層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讓人民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社會主義民主最廣泛的實踐,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基礎性工作。我們著力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加快完善基層直接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全面拓寬基層各類群體有序參與基層治理渠道,不斷增強城鄉社區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實效,有力保障基層群眾廣泛、直接、有效行使民主權利。
全面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我們牢固樹立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以組織體系建設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組織力,擴大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推動各領域基層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當前,全省有基層黨組織11.8萬余個,城市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黨組織覆蓋率均超過99%,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基層黨組織實現應建盡建。統籌抓好黨建促基層治理,全面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協商活動、增進共識、促進團結等方面的作用。在農村,健全“行政村黨支部—網格黨小組—黨員聯系戶”的村黨組織體系,黨組織領導下的鄉村治理體系不斷健全完善。在城市,出臺加強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的意見,按照“做強街道、做優社區、做活治理”的思路,推動縣級城區全面成立專門的社區管理機構,將街道從“行政末端”轉變為“治理樞紐”。在社區,全面建立“一委一居一站”,完善社區工作者薪酬體系,落實服務群眾專項經費,社區有人管事、有錢辦事、有場所議事。
完善基層民主工作制度體系?;鶎狱h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規則基礎和重要制度保障。我們圍繞推進基層協商民主,制定《關于加強全省城鄉社區協商的實施意見》《關于落實村(居)民理事會制度推動基層協商民主的通知》等文件,明確城鄉社區協商的目標任務、協商程序和組織保障。廣大城鄉居民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民主協商,通過村(居)民會議或村(居)民代表會議對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進行民主決策,通過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等實行民主管理,由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對村(居)事務、制度落實進行民主監督,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以村(社區)“兩委”換屆為契機,全面加強村級配套組織建設,健全村(社區)“兩委”工作制度,修訂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議事規則等,推動基層民主決策有法可依、有規可循。
拓寬基層治理參與渠道。積極推進基層民主創新,讓基層群眾更好地參與基層民主實踐,使群眾的訴求表達更加充分、更加順暢、更加直接、更加有效。認真做好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2.1萬余個村(社區)順利完成“兩委”換屆選舉,村民參選率達96.3%、居民代表參選率達97.5%。探索南昌西湖“幸福圓桌會”、贛州上猶“鄉間夜話”、撫州南豐“和事佬”、新余渝水“城市會客廳”等基層議事協商模式,全省18個村入選民政部第一批村級議事協商創新實驗試點單位。大力推進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建好用好鄉賢理事會、紅白理事會,發揮紅黑榜、村規民約等作用,建立正向激勵和反向約束機制,引導村民破除陳規陋俗,推動形成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
五、鞏固發展統一戰線,廣泛凝聚團結奮進強大力量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統一戰線是凝聚人心、匯聚力量的強大法寶,也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和制度載體。我們堅持大團結大聯合,牢牢把握團結奮斗的時代要求,不斷促進政黨關系、民族關系、宗教關系、階層關系、海內外同胞關系和諧,廣泛凝聚政治共識,形成努力尋求最大公約數、畫出最大同心圓的濃厚氛圍。
鞏固共同團結奮斗的思想基礎。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把思想政治引領貫穿統一戰線工作始終,支持引導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開展“矢志不渝跟黨走、攜手奮進新時代”“喜迎二十大、同心跟黨走”“凝聚新力量、筑夢新時代”等主題教育,在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中廣泛開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動,在宗教界開展“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主題教育,實現對12類統戰對象全覆蓋,引導統一戰線廣大成員增進對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政治認同、思想認同、理論認同、情感認同,始終同中國共產黨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
發揮統一戰線優勢作用。落實政黨協商計劃,支持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履行職能、發揮作用,每年召開大調研協商座談會,引導他們以調研報告、建議等形式向江西省委報送意見建議。制定《關于全面深入持久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實施意見》,召開全省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修訂出臺《江西省宗教事務條例》,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機制,建設“愛國愛教好、民主管理好、安全穩定好、環境整潔好、服務社會好”宗教活動場所,推動解決宗教領域重點難點問題,宗教事務法治化、規范化水平明顯提升。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的團結引領,深化“黨外知識分子之家”創建,實現各設區市、縣(市、區)和省屬高校全覆蓋。創新團結聯誼工作載體,堅持經常性走訪看望慰問少數民族界別委員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積極拓展同黨外知識分子、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交往渠道,密切同港澳臺同胞、海外僑胞的聯系。持續開展界別視察、聯系走訪民營企業、重大關切問題情況通報會活動,耐心細致做好凝聚人心和力量的工作,以情感人、以理服眾、以商求同,匯聚團結奮斗強大合力。
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深入貫徹《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加強和改進對統一戰線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召開江西省委統戰工作會議、省委民族工作會議、全省宗教工作會議等,制定出臺涉及民主黨派、黨外知識分子、民族、宗教以及民營經濟、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港澳臺海外統戰工作等政策文件,不斷提升全省統戰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水平。充分發揮江西省委統戰工作領導小組作用,不斷完善會議、調研、督查、述職評議等工作制度,推動各項任務落實落地。壓緊壓實各級黨委(黨組)統戰工作主體責任,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強化監督檢查,推動工作落實,在齊抓共管中鞏固大統戰工作格局。
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一項系統工程、長期任務,必須久久為功、持續推進。我們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論述,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自覺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守正創新,積極擔當作為,不斷豐富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江西實踐,持續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匯聚起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江西的磅礴力量。
作者:江西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