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04 來源:民主與法制周刊 責任編輯:lh
熊選國
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工作的重要內容,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司法鑒定、調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務是廣大人民群眾維護合法權益的重要方式和途徑。隨著我國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法治中國建設深入推進,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對公共法律服務提出更多更高的需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快建設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①“盡快建成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絡”②。黨的二十大報告對“建設覆蓋城鄉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作出總體部署。我們要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設更高水平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加快發展現代公共法律服務業,提高公共法律服務供給能力、質量和公信力,努力滿足人民群眾的公共法律服務新需求。
一、深刻認識建設更高水平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重大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法律服務隊伍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力量?!雹圻@一重要論斷充分肯定了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重要地位。公共法律服務是政府公共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服務對外工作大局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司法行政系統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統籌推進改革發展,到“十三五”末,我國公共法律服務體制機制、制度體系不斷健全完善,各類法律服務機構達到76.5萬個,專業法律服務人員388.5萬人,建成57萬個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工作站、點),60多萬個村(社區)配備法律顧問,公共法律服務熱線、中國法律服務網全面建成、規范運行,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基本形成。我們要在此基礎上,深入貫徹中國式現代化理論,建設更高水平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不斷豐富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偉大實踐。
嚴格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必然舉措。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如果群眾有了司法需求,需要打官司,一沒有錢去打,二沒有律師可以求助,公正司法從何而來呢?”并強調“特別是要加大對困難群眾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④。貫徹尊重和保障人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憲法原則,我國已將法律援助作為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項目予以保障。同時,律師提供的辯護代理服務、司法鑒定人提出的鑒定意見等,都將直接影響司法公正。仲裁具有準司法性質,其質量和公信力直接影響當事人利益,影響人民群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感受。
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鄙鐣髁x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在法治軌道上推進高質量發展,客觀上需要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發揮重要保障作用。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務制度、良好的服務質量等,已經成為評價一個國家或地區營商環境的重要指標。通過法治宣傳增強市場主體的法治意識,有利于形成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律師、仲裁、公證、調解等服務對于依法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保障和促進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建設更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是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的保障條件,是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
完善社會治理體系、提升社會治理效能的重要內容。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應有之義。人民調解、公證、仲裁等非訴訟機制在化解矛盾糾紛方面具有顯著優勢,通過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建設更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是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的重要手段。
維護國家利益、推動全球治理變革的重要手段。我國日益走近世界舞臺中央,我國企業和公民也越來越多走向世界,跨國糾紛和法律問題將更多更復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法治應對擺在更加突出位置,用規則說話,靠規則行事,維護我國政治安全、經濟安全,維護我國企業和公民合法權益?!雹萋蓭煛⒅俨脝T等法律服務隊伍處在國際合作與斗爭的最前沿,是維護我國企業和公民合法權益的重要力量。通過積極推薦更多優秀涉外法律人才到國際經濟貿易組織、國際仲裁機構任職,有利于主動參與并努力引領國際規則制定,推動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國際規則體系。
二、準確把握建設更高水平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總體要求
當前,我國覆蓋城鄉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已基本形成,為基層人民群眾及時、就近獲得必需的法律服務提供了基礎性保障。但同時,我國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總體建設水平還不高,地區之間、城鄉之間以及法律服務各行業之間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突出,與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對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提出的要求相比還有很大差距。我們要認真學習、全面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持改革創新、系統謀劃,準確把握總體要求,努力將我國覆蓋城鄉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推進到更高水平。
不斷加強和改善黨的全面領導,確保正確發展方向。黨的領導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引領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的思想旗幟。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依靠黨的指導思想指引方向。如果離開了黨的領導特別是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離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正確指引,必然會迷失航向。公共法律服務工作者能否擁護黨的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能否堅持對社會主義法治的信仰信念,關乎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能否順利進行,必須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工作者的定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我國社會主義法治,進一步提高政治素質,站穩人民立場,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公共法律服務體制機制改革涉及司法體制改革、事業單位改革等綜合改革,改革任務復雜、艱巨,只有依靠黨的堅強有力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才能有序推進、行穩致遠。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必須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順應人民群眾對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權益保障的新期待,進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質量、效率,提高服務的親和力和公信力,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緊緊圍繞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要求,把建設更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置于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全局中來謀劃,立足職責,找準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的功能定位,為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法律服務保障。
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管理體制機制。公共法律服務領域最主要的矛盾是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問題出在供給側,表現在供給不能有效滿足需求,主要原因在于法律服務產品生產和管理缺乏合理的激勵機制和有效的制約機制。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是社會主義法治工作的組成部分,具有鮮明的政治屬性,同時公共法律服務業也是現代服務業的組成部分。深化公共法律服務體制機制改革,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牢牢把握政治屬性,充分認識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系的重要性和復雜性,根據不同類型公共法律服務具體特點、社會需求和法治實踐要求,厘清生產經營組織方式和監管方式的總體思路,完善以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的公共法律服務政策,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使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
堅持依法依規誠信執業,確??陀^公正、清正廉潔。公共法律服務機構不同于政府,也不同于企業,社會對公共法律服務的質量和公信力具有很高的要求和期待。律師法、仲裁法、公證法等法律法規對公共法律服務人員依法、獨立、客觀、公正執業作出明確規定。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律服務隊伍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力量??傮w而言,這支隊伍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問題”,強調“要把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我國社會主義法治作為法律服務人員從業的基本要求,加強教育、管理、引導,引導法律服務工作者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依法依規誠信執業,認真履行社會責任,滿腔熱忱投入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⑥。要深化對公共法律服務執業活動規律和特點的認識、把握,完善執業規則和監督懲戒機制,加強公共法律服務人員思想政治教育、執業紀律教育,嚴格執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保障公共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公正清廉執業,讓人民群眾在每一次法律服務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創造更加公平正義的社會環境。
三、深入推進更高水平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重點任務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建設覆蓋城鄉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我們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問題導向,遵循發展規律,創新制度安排,聚焦重點任務,加快發展現代公共法律服務業,加快建設適應中國式現代化要求的更高水平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建設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絡。從提高法律服務的便利性出發,統籌考慮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和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仲裁機構、人民調解委員會等公共法律服務機構設置,優化空間布局。持續推進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鄉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建設,推動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室與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有效銜接,實現法律援助、法律咨詢、法治宣傳、人民調解等“全科服務”標準化、規范化。推動“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與“12345”政務服務熱線歸并整合,建立完善轉接機制,優化座席設置,按照統一標準提供“7×24小時”服務,提高應答標準化、一致性,強化回訪評價、數據歸集和分析。加強法律服務網建設,提升用戶體驗,提高在線咨詢服務質量和效率,進一步縮短即時咨詢應答時限,強化信息查詢、在線辦事功能,擴大“一網通辦”覆蓋地區和服務項目范圍。
提高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和便利化程度。政府對基本公共法律服務的提供負有主體責任,各地應明確服務項目、目標人群、服務標準、支出責任并動態調整。著眼于加強人權司法保障、民生保障和基層社會治理,加強法律援助中心等公共服務機構建設,推進與政府公共服務平臺融合發展,強化基層保障。推動公共資源更多向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脫貧地區傾斜,運用網絡服務、遠程視頻服務模式擴大優質資源輻射覆蓋范圍,推進實施可持續性的法律服務志愿者項目,逐步解決基層、邊遠和欠發達地區法律服務資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匱乏問題。引入競爭機制,擴大購買服務,完善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管理體制,完善有效銜接機制,綜合考慮服務需求類型、需求提交時段、服務人員專業能力等因素優化資源配置和管理,提升服務資源整合利用效率。健全公共法律服務工單管理系統,完善“綜合受理、統籌分配、分類處理”服務流程,實現服務需求信息在三大平臺和法律服務機構有效有序流轉。
為執法司法活動提供專業化、規范化法律服務。在執法司法活動中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公共法律服務的核心價值追求。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不斷健全完善律師辯護代理制度,規范律師辯護代理行為,提高刑事辯護代理質量。充分發揮律師在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代理不服司法機關生效裁判和決定的申訴,推進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機制,保障律師依法行使辯護權、代理權,充分保障律師會見權、閱卷權、調查取證權等。貫徹證據裁判規則,落實鑒定人出庭制度,健全完善司法鑒定管理與使用銜接機制,強化委托、受理流程管理,加強機構建設,防止重復鑒定、多頭鑒定,完善保障措施,提升司法鑒定質量、公信力。
推動生產性法律服務向價值鏈高端延伸。生產性法律服務在降低市場交易成本、減少或解決市場糾紛、增強交易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政府要創造良好競爭環境,強化監管和宏觀調控,促進法律服務業健康發展。強化規劃引領、政策引導,推動在中心城市布局打造法律服務高地,集聚高水平法律服務資源,滿足經濟高質量發展要求。推動現代法律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深度融合,著力振興實體經濟,聚焦提高產業創新力、提高生產要素配置效率、增強全產業鏈提供法律服務方案。支持公共法律服務機構深度參與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試點、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等工作。服務知識產權強國戰略,健全知識產權仲裁、調解、公證和維權援助體系。加強公司律師隊伍建設、管理和使用,深入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
促進生活性法律服務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實現大多數公民以可承受價格付費享有法律服務,需要政府通過多種宏觀調控手段促進公共法律服務機構增加服務供給、提升服務質量、加強價格監督,要以改善服務體驗和便利度為導向,擴大覆蓋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服務供給,鼓勵服務領域和服務模式創新,推進數字化智能服務,線上線下、智能精準、便捷高效地滿足消費需求。建設高效協同的監管體系,完善誠信執業制度,健全行業規范,完善服務規則、標準、流程,推進執業狀況監督評價、失信懲戒,加強法律服務人員職業道德建設,規范服務秩序和服務行為。
共建現代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加強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強化人民調解在化解基層矛盾糾紛中的主渠道、主力軍作用。加強和規范商事調解工作,積極服務“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海南自貿港及各地自貿區建設。深入推進律師調解工作,完善律師參與化解信訪案件工作機制,鼓勵支持律師參與檢察聽證工作,引導群眾理性表達訴求,促進案件依法公正處理,支持仲裁融入基層社會治理。推動村(居)法律顧問提檔升級,研究制定村(居)法律顧問服務標準,拓展服務領域,明確服務流程,加強業務培訓和交流,完善監督考核、滿意度測評、投訴處理等工作機制,促進提升服務質量。加強司法所組織隊伍、基礎設施和業務能力建設,發揮司法所化解矛盾糾紛、推進普法依法治理、為基層黨委政府依法決策和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見建議等職能作用,不斷推動提升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
加快涉外法律服務業向國際化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這些年來,我國涉外法律服務業有了長足發展,但同快速增長的需求并不相配。國內企業大量的涉外業務都被歐美律所拿走了,其中蘊含著很大的安全風險。⑦快速提升我國涉外法律服務業國際化水平和國際競爭力,需要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實施一批重大涉外法律服務項目。有計劃地培育一批國際一流的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開展全國涉外法律服務示范機構創建工作,推進國際仲裁中心建設,加強涉外法律服務人才培養。積極發揮公共法律服務在領事保護、投資保護、知識產權保護機制中的作用,維護我國公民、法人在海外的正當權益。完善“一帶一路”風險防控和安全保障體系,強化法律服務保障,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風險。發揮我國派遣到國際經濟貿易組織、國際仲裁機構任職的高端法律服務人才的作用,提高我國在全球治理體系變革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提高全民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全面實施“八五”普法規劃,深入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組織開展“憲法宣傳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題宣傳。提高普法的針對性、實效性,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體系、國民教育體系、社會教育體系,夯實法治建設基礎,推動全面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在立法、執法、司法過程中開展實時普法。運用社會力量開展公益普法,運用新技術新媒體開展精準普法,創新普法形式。組織開展“全國守法普法示范市(縣、區)”創建活動,扎實推進“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充分發揮“法律明白人”作用,努力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全社會蔚然成風。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把法治文化陣地建設納入城鄉規劃,提供更多高質量法治文化產品,推動制定法治宣傳教育法。
健全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圍繞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推進法治專門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內容,扎實做好年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組織實施工作,繼續完善考試方式。制定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配套文件,繼續實施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放寬政策等扶持政策,推動東中西部法律職業人才均衡布局。推動建立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制度。推動建立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等法律職業人員同堂培訓制度,促進法律職業人員形成共同的政治素養、業務能力和職業倫理。
強化組織實施保障。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組織落實各項制度、實施重大項目。加強經費保障,按照預算管理規定保障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將符合條件的公共法律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適時按程序對目錄進行動態調整。加快發展公共法律服務隊伍,加強各類培訓機構建設,推進國家律師學院建設。完善法律服務職業教育培訓制度,推進職稱評審工作。支持大專院校、企事業單位、公益基金和其他社會組織參與公共法律服務,支持法律科技企業研發實用的公共法律服務產品。完善法律援助服務志愿者相關政策措施,擴大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籌資渠道,提高基金使用效益。支持慈善組織通過多種形式參與公共法律服務事業。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機構,支持專家學者開展公共法律服務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加強輿論引導,廣泛宣傳公共法律服務先進模范和典型事例,在全社會樹立公共法律服務良好形象。
作者:司法部副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