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7-08 來源:民主與法制周刊 責任編輯:編輯
新時代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歷史性成就
中共中央辦公廳法規局
我們黨歷來重視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注重運用黨內法規管黨治黨、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①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牢牢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這一歷史方位,著眼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鮮明提出堅持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的重大戰略思想,把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長遠之策、根本之策,開辟了新時代依規治黨新境界,為我們黨團結帶領人民有效應對重大挑戰、抵御重大風險、克服重大阻力、解決重大矛盾,統籌推進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提供了堅強有力制度保障。2021年12月19日,在第二次全國黨內法規工作會議召開前夕,習近平總書記專門作出重要指示強調:“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嚴格執行黨章,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制度權威性和執行力不斷增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取得顯著成績,積累了新的重要經驗。要增強依規治黨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責任,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繼續推進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要發揮好黨內法規在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保障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方面的重大作用,確保黨在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歷史進程中始終成為堅強領導核心,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強政治保證?!雹谖覀円钊雽W習領會、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要求,充分認識新時代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顯著成績和重大意義,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要求上來,確保黨中央關于依規治黨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譜寫新時代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新篇章。
一、黨中央對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重視程度之高前所未有,在擘畫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大局時同步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進入新時代,黨中央著眼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推動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始終圍繞大局、緊扣大局開展,形成了建章立制與事業發展同步推進的生動局面。
加大制度建設理論指導力度。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關系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了深邃思考和科學判斷,就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什么樣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怎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什么樣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怎樣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什么樣的長期執政的馬克思主義政黨、怎樣建設長期執政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等重大時代課題,提出一系列原創性的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新時代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提供了科學行動指南。與此同時,習近平總書記著眼新時代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新形勢新要求,創造性提出黨既要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強調堅持把依規治黨擺在事關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位置,堅持完善“兩個維護”制度保障,堅持把黨章作為管黨治黨總依據,堅持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持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推進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堅持高質量構建黨內法規體系,堅持執規必嚴、違規必究,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同向發力,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堅持抓好“關鍵少數”尊規學規守規用規。這些重要論述和指示要求,在新時代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實踐中發揮了重要指導作用,得到了堅決貫徹落實。新時代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取得的成果,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體現,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實踐和理論創新的重要體現,是全面從嚴治黨歷史經驗和新鮮經驗的重要體現。
加大制度建設頂層設計力度。黨中央從全局和戰略高度擘畫依規治黨藍圖,針對加強新時代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緊緊圍繞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把“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確定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任務,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強調要“全面提高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的能力和水平”,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黨內監督條例。黨的十九大強調要“加快形成覆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方面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并將“堅持依規治黨、標本兼治”載入黨章,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對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完善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提出明確要求,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把“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作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首要任務作出部署,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要求“堅持和完善黨領導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機制”,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充分肯定堅持依規治黨、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成績和經驗。特別是黨中央于2016年、2021年兩次召開全國黨內法規工作會議,出臺關于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意見,并先后編制兩個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對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進行總體謀劃和科學安排,明確了推進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工作原則、目標任務和主要措施,引領著新時代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不斷闊步前行。
加大制度建設體制機制保障力度。黨中央堅持和加強對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推動各地區各部門認真履行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主體責任,確保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上下貫通、一體推進。健全黨內法規審議程序,重要中央黨內法規一般由中央政治局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必要時由中央全會審議通過。按照黨中央要求,中央書記處研究討論重要中央黨內法規草案,每年聽取中央辦公廳所作的黨內法規工作情況報告,對黨內法規工作中的重要事項作出部署安排。建立中央黨內法規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構建統一高效的跨部門會商協作機制,協調解決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各地區各部門按照黨中央要求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領導體制機制,加強對黨內法規立改廢釋工作的組織領導。這樣的做法和力度是以前沒有過的,為黨中央關于依規治黨的各項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提供了堅強有力的組織領導保證。
二、出臺黨內法規數量之多前所未有,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成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個標志性成果
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任務。黨中央立足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明確提出到建黨100周年時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全方位、立體式推進建章立制工作,黨內法規制定力度之大、出臺數量之多、制度效果之好都前所未有,確保這一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統籌推進各位階黨內法規制定工作。黨中央針對全黨重大問題,出臺147部實踐亟需、務實管用的中央黨內法規,占現行有效中央黨內法規70%,填補大量制度空白,引領帶動黨內法規體系建設加速推進。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以及黨中央工作機關立足履行本領域黨的工作職責,出臺100部部委黨內法規,占現行有效部委黨內法規61%,為加強黨的各方面工作提供重要遵循。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立足本地區實際,出臺2184部地方黨內法規,占現行有效地方黨內法規67%,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在本地區落實落地。
統籌推進各類型黨內法規制定工作。黨中央將制定準則、條例作為建設黨內法規體系的主體工程,著眼規范和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方面重要關系、重要工作,出臺42部準則、條例,占現行有效準則、條例91%,加快健全黨內法規體系的“四梁八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以及黨中央工作機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有針對性地制定和完善配套黨內法規,為黨的各方面具體工作提供規范和保障,進一步為黨內法規體系“添磚加瓦”。
統籌推進各領域黨內法規制定工作。黨中央,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以及黨中央工作機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注重黨內法規體系各板塊的銜接呼應、互聯互動,出臺黨的組織法規94部、黨的領導法規554部、黨的自身建設法規866部、黨的監督保障法規916部,推動各領域黨內法規制度保障整體推進、協調發展。
同時,黨中央著眼維護黨內法規制度的協調統一,切實發揮備案審查和清理在推動形成黨內法規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從中央到省市縣的備案審查工作體系,堅持“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③,共審查地方、部門向黨中央報備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3.5萬余件,發現和處理“問題文件”1500余件,有力維護黨內法規和黨的政策的統一性嚴肅性。健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清理機制,在全黨范圍組織開展兩次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組織開展涉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等,有效解決黨內法規制度中存在的不適應、不協調、不銜接、不一致問題,實現了黨內法規制度“瘦身”和“健身”。
2021年7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宣布,我們黨已經“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建黨100周年之際我們黨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全面實現黨的領導有章可循、管黨治黨有規可依的目標任務,這是我們黨100年來持續推進建章立制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結果,是黨的建設史特別是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標志著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由此邁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截至2021年7月1日,全黨現行有效黨內法規共3615部。其中,黨中央制定的中央黨內法規211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以及黨中央工作機關制定的部委黨內法規163部,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地方黨內法規3241部。黨內法規使用黨章、準則、條例、規定、辦法、規則、細則7類名稱?,F行有效黨內法規中,黨章1部、準則3部、條例43部、規定850部、辦法2034部、規則75部、細則609部。這一科學規范、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為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撐,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了強大助力。放眼全世界,沒有哪個政黨像我們黨這樣,擁有這么嚴密、完善的制度體系,這是我們黨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一大獨特優勢。
三、黨的領導制度保障之強前所未有,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中國共產黨領導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運所系。④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旗幟鮮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在黨章中明確規定“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在憲法中明確寫入“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采取一系列重大舉措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推動從根本上扭轉了一段時期以來落實黨的領導弱化、虛化、淡化、邊緣化問題,推動黨的執政地位進一步鞏固、領導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不斷提升。
完善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各項制度。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第一位的是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最重要的是完善黨中央的領導制度。黨中央深刻總結長期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實踐經驗,制定出臺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這是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的關鍵之舉,是強化“兩個維護”制度保障的標志性成果。這一條例對黨中央的領導地位、領導體制、領導職權、領導方式、決策部署、自身建設等作出全面規定,明確黨中央全面領導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領域各方面工作,對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重大工作實行集中統一領導,明確各級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武裝力量,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等,都必須自覺接受黨中央領導,明確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自覺服從黨中央,向黨中央看齊,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明確黨中央發揮“舉旗定向、掌舵領航”作用,加強政治引領、思想引領、風范引領,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作用,統攬各項工作、各方力量、國家治理,對于保證黨中央對黨和國家事業的集中統一領導,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黨中央還作出一系列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重大制度性安排,如中央書記處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國務院黨組、全國政協黨組、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每年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中央政治局報告工作,中央政治局同志等每年向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書面述職,強化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職能作用,完善推動黨中央重大決策落實機制,嚴格執行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制度等,保證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更加堅強有力。制定黨中央領導經濟工作規定等,同時制定修訂有關重要黨內法規,也都就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作出明確規定,健全黨中央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為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有效貫徹落實提供有力制度保證。
完善黨在各種組織中發揮領導作用的制度。修訂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等,明確規定地方黨委全面領導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全面負責本地區黨的建設,充分發揮地方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保落實的重要作用。制定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樹立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明確把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成為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動員群眾、推動改革發展的堅強戰斗堡壘。制定修訂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等,對黨組的設立、職責、運行等作出規定,推動充分發揮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制定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規范黨的工作機關的設立和運行,推動其提高履職能力和工作水平,當好黨委的參謀助手。
完善黨領導各項事業的制度。黨領導經濟建設方面,制定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等,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黨領導政治建設方面,制定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社會主義學院工作條例等,加強黨對統一戰線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制定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以及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等,完善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的體制機制,把黨的領導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各方面;制定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以及“三定”規定制定和實施辦法、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辦法等,加強黨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推進黨和國家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黨領導文化建設方面,制定中國共產黨宣傳工作條例等,對加強黨對宣傳工作的全面領導等作出明確規定,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有力思想保證和強大精神力量;制定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黨委(黨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等,嚴格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和文化安全。黨領導社會建設方面,制定中國共產黨領導國家安全工作條例等,堅持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絕對領導,深入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制定信訪工作條例,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全面領導,推動信訪工作更好服務人民群眾、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制定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規定等,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把黨的領導優勢更好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黨領導生態文明建設方面,制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規定(試行)、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壓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推動建設美麗中國。黨領導國防和軍隊建設方面,制定修訂中國共產黨軍隊黨的建設條例、軍隊政治工作條例等,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全面深入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為實現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提供有力保證。
四、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提供了強勁制度支撐
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不懈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把黨的制度建設貫穿黨的各方面建設,黨內法規制度基本實現黨建工作全覆蓋,有力推動管黨治黨嚴起來、實起來、硬起來,不斷深化黨的自我革命,有效保持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健全推進黨的各方面建設的制度。黨的政治建設方面,制定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全面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推動黨內政治生活氣象更新、黨內政治生態明顯好轉;制定中共中央政治局關于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強調中央政治局同志必須帶頭嚴格遵守黨章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自覺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制定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建立健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各地區各部門制定出臺貫徹“兩個維護”的相關制度,推動廣大黨員干部堅定自覺做到“兩個維護”。黨的思想建設方面,制定中國共產黨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條例,充分發揮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培訓、思想引領、理論建設、決策咨詢的作用;制定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等,推動各級領導班子和廣大黨員干部更加自覺學習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豐富完善黨內集中教育體系,建立健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長效機制、黨史學習教育常態化長效化等機制。黨的組織建設方面,制定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為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提供堅強制度保證;制定修訂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以及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干部雙重管理工作規定(試行)等,建立健全干部選育管用的全鏈條機制;制定修訂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規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規定等,加強國有企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建設;制定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以及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等,指導建設信念堅定、政治可靠、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紀律嚴明、作用突出的黨員隊伍;制定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等,從不同方面完善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黨的作風建設方面,制定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深入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為黨和國家事業開創新局面提供堅強政治和作風保證;制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及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等,弘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作風;制定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辦法等,堅決糾正評比達標表彰過多過濫問題;制定關于嚴禁在歷史建筑、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等,嚴厲整治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此外,制定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等,強化和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健全強化黨的監督保障的制度。監督方面,制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以及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等,保證紀檢機關依規依紀履行監督執紀職責;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全面落實黨內監督責任;制定修訂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等,充分發揮巡視監督的利劍作用;制定修訂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等,加強對“關鍵少數”的監督;制定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條例以及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辦法(試行)等,樹立講擔當、重擔當、改革創新、干事創業的鮮明導向。獎懲方面,制定中國共產黨黨內功勛榮譽表彰條例、國家功勛榮譽表彰條例、軍隊功勛榮譽表彰條例等,充分發揮功勛榮譽表彰的精神引領、典型示范作用;制定中國共產黨黨內關懷幫扶辦法等,增強廣大黨員榮譽感、歸屬感、使命感;制定修訂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推動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制定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組織處理規定(試行)等,努力使鐵的紀律真正轉化為黨員干部的自覺遵循;制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等,強化相關紀律約束和責任追究。保障方面,制定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等,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權利;制定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以及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試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解釋工作規定、中央文件制定工作規定等,將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和中央文件制定工作納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五、黨內法規制度執行之嚴前所未有,黨的制度優勢有效轉化為治理效能
黨中央把黨內法規制度執行擺在更加突出位置,以釘釘子精神狠抓黨內法規制度貫徹落實,打通制度實施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著力破解“中梗阻”,堅決防止制度空轉、成為擺設,切實維護制度嚴肅性和權威性。
著眼尊規懂規守規,深入開展黨內法規學習宣傳教育。黨中央部署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黨史學習教育,都把學習對照黨章黨規作為重點,督促廣大黨員干部把黨章黨規黨紀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健全領導干部黨內法規學習教育常態化機制,及時將新出臺的黨內法規納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和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培訓的重點內容,全面提高各級領導干部黨內法規意識,做制度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和堅定捍衛者。切實加大黨內法規公開力度,編輯出版《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匯編》等,新出臺的黨內法規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不得公開或者按照有關規定不宜公開外,都在黨報黨刊、重點新聞網站、門戶網站等媒體上公開發布,一些不適宜全文公開的,也通過發布新聞通稿等方式讓廣大黨員干部及時了解黨內法規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加強重要黨內法規出臺后的配套宣傳解讀,通過人民日報、新華社等中央主要媒體刊發評論員文章、答記者問,編寫法規輔導讀本,發表解讀文章,同時充分運用“學習強國”學習平臺、門戶網站在線訪談、微視頻解讀、“兩微一端”等多平臺、多形式融合傳播,形成黨內法規宣傳覆蓋網上網下的強大聲勢。完善黨員干部學規守規的制度機制,將黨內法規知識納入新提拔領導干部任前法治考試內容,把黨內法規學習宣傳納入普法規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主題法治宣傳實踐活動、全國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考核指導標準,注重以群眾喜聞樂見形式開展各種宣講活動,讓黨內法規廣泛普及、入腦入心。同時,圍繞研究闡釋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依規治黨的重要論述加強黨內法規理論研究,編寫出版“馬工程”教材《黨內法規學》,推出一大批理論研究成果,為新時代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供有力學理支撐。
著眼有規必依,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執行體系。聚焦破解黨內法規“執行難”問題,牢牢扭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以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試行)為牽引,推動各地區各部門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委辦公廳(室)統籌協調、主管部門牽頭負責、相關單位協助配合、紀檢機關嚴格監督的執規責任體系,建立健全執規責任清單,讓黨內法規執行真正嚴起來、實起來。強化對重要黨內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執行中的突出問題。建立黨內法規實施評估制度,圍繞黨內法規制度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開展形式多樣的綜合評估、專項評估,以評估促執行、提成效。探索設立“中央法規文件在基層”觀測點,建立黨員領導干部黨建工作基層聯系點制度,深入基層督導黨內法規執行情況,壓緊壓實管黨治黨責任。圍繞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決戰脫貧攻堅、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等重大決策部署加強監督檢查,保障政令暢通、落地見效。
著眼違規必究,嚴肅查處各種違規行為。黨中央將黨內法規執行情況作為各級黨委督促檢查、巡視巡察重要內容,對黨內法規執行中存在的問題開展專項整治,不留“暗門”、不開“天窗”、不忽視“燈下黑”,產生強大制度震懾。強化制度權威,敢于動真碰硬、拔刀亮劍,堅決杜絕制度執行上做選擇、搞變通、打折扣的現象,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的行為,防止“破窗效應”。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貫徹執行,馳而不息糾“四風”,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持續加大對違反黨內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使黨內法規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讓廣大黨員干部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自覺做到尊規學規守規用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