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12-02 來源: 責任編輯:admin
新機遇 新任務
法學會大發展的好時機
中國法學會第七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開幕式過后,中國法學會國際經濟法學研究會會長沈四寶走進設在廣電國際酒店的分會場,參與分組討論。談及這次會議的感受,沈四寶反復談論“時機”這個詞——當前正是法學會發展的大好時機。這不僅是沈四寶的感受,也是眾多與會代表的共同感想。
本社記者發現,在不同小組的分組討論中,多位與會代表都對“時機”進行了解讀。他們認為,當前,黨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戰略部署,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提出建設“法治中國”的宏偉目標。中國法學會作為黨領導的人民團體,作為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要力量,面臨著難得的發展機遇和艱巨的歷史使命,在參與法治國家建設中一定可以也應該大有作為。
這種“大有可為”表現在中國法學會應該成為國家法治建設的“智庫”,為建成法治中國和法治政府出謀劃策。在這個宏大的目標任務之下,沈四寶和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張守文都注意到一項具體的工作任務,那就是法學會參與政府重大決策法律風險評估工作。
早在今年兩會期間,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陳冀平作為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向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提交了關于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決策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措施法律風險評估機制的提案。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作為該提案的承辦單位高度重視,組織力量對提案所涉及的問題和建議進行研究,形成了書面意見,由國務院法制辦社會法制司司長、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岳德等代表國務院法制辦,專程到中國法學會向陳冀平進行溝通和匯報。
李岳德對實踐中決策合法性評估工作存在的不足作了實事求是的分析,他表示,法學會在我國屬于人民團體,擁有豐富的法律專業人才,在合法性評估工作中充分發揮地方法學會的作用很有必要。
參與政府法律風險評估
由此,參與政府重大決策法律風險評估工作成為中國法學會的工作議題,對該工作的調研也在專家和地方法學會兩個層面上有序地展開。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應松年、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錫鋅、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講師鄭雅芳、中國人民大學跨國商事法律研究所所長錢衛清、中國政法大學企業法務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葉小忠等學者多次參與專家研討,他們從法學會參與決策風險評估的基本理論到實踐問題均進行了討論。
與此同時,中國法學會會員部主任張所菲帶領工作人員分赴北京市法學會、黑龍江省法學會、遼寧省法學會和哈爾濱市法學會等地方法學會展開調研,以期為建立試點區域“先行先試”積累經驗。
經過一段時間的準備,今年10月,一份《關于法學會參與政府重大決策法律風險評估工作的意見(試行)(討論稿)》擺在全國法學會工作座談會與會者的桌上,文件詳細論述了法學會參與評估工作的重要意義、總體要求和工作原則、工作內容、評估形式和方法以及組織和保障。
無須諱言,當前出現了一些政府機關漠視法律風險而在重大決策中造成嚴重問題的現象,這更增加了法學會參與政府重大決策法律風險評估工作的使命感。上述意見討論稿提出,法學會具有基礎廣泛、人才薈萃、聯系面廣、地位超脫等優勢,應建立并不斷完善由“第三方”進行法律風險評估的機制。
法學會通過程序評估、實體評估、實施過程評估等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意見,參與各級政府及組成部門的重大決策特別是重大經濟決策項目的評估工作,同時促進各級領導干部形成法治思維,促進政府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以此作為參與法治國家建設的重要方式。
張守文教授研讀了這份文件,并談了對這項工作的看法。在第七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會場,他再次注意到這項工作。張守文認為,法學會參與政府重大決策法律風險評估工作的特點在于法學會具有“第三方”的超脫地位,在對決策進行多項評估時,最重要、也最能發揮法學會特長的是決策內容合法性評估。
“第三方”的超脫地位是法學會參與政府重大決策法律風險評估工作得天獨厚的優勢。陳冀平書記在談到這項工作時指出,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法治思維首先要求領導干部考慮各項政策和舉措有沒有法律依據,是否存在法律風險。目前有關部門進行的合法性評估,大多是自我評估、內部評估,公開不夠,公信力不足,社會效果不理想。因此,建立由中立第三方進行法律風險評估的機制和制度非常重要。
法學會作為第三方參與法律風險評估,打破“誰決策、誰評估” 的閉門評估模式,圍繞決策的合法性進行評估,主要研究決策前、決策實施過程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特別是各級法學會要把開展法律風險評估,特別是積極參與各級政府及組成部門重大決策法律風險評估,作為參與法治中國建設的重要方式。
許多代表們認為,建設法治中國和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標任務為法學會的建設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和契機,他們期待法學會在弘揚優秀法治文化、成為法學研究的主陣地和優秀法學家的“人才庫”以及對外法學交流的主渠道方面,發揮更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