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1-24 來源: 責任編輯:elite
一年來,我們緊緊圍繞全面依法治國實踐,切實抓好重大問題研究,智庫作用發揮取得明顯成效。一是認真抓好“三項任務”的研究工作。分別成立了由黨組同志牽頭的三個項目領導小組。舉辦了主題為“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創新和發展”的第十屆中國法學家論壇,分別向中政委及相關部門報送了《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指導意見》,關于“法官檢察官員額制試點情況”“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制度”專題調研報告,《民法總則》專家建議稿等。二是圍繞法治領域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組織法學研究。根據四中全會《決定》重大任務和190項改革措施,確定了58項重點委托課題、24項“深入研究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重點專項課題和287項年度課題。加強關于食品藥品安全、生態環境保障、司法體制改革、網絡安全、知識產權、外國司法制度比較等問題的專項研究。以“生態環境法治保障”為主題舉辦了中國法治論壇。三是推進研究成果的應用轉化。制定《中國法學會課題結項成果應用轉化實施辦法(試行)》,豐富成果轉化形式,規范成果轉化程序。建立課題成果要報、成果發布制度,要求課題主持人在申請結項鑒定前提交至少1份成果要報,并在《法制日報》《民主與法制時報》開辟專欄陸續發表,其中一些成果還通過《要報》報送有關領導和部門。編輯出版《中國法學會部級課題成果要報匯編(2015年卷)》,收錄2015年完成結項的課題成果要報192篇。設立“中國法學會優秀課題成果文庫”,首批資助出版10部優秀課題成果。四是推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重要舉措系列咨詢報告》,配合四中全會190項改革舉措的推進,通過發布課題、舉辦研討會、征集成果等方式組織專家學者開展研究,報送有關舉措的牽頭單位、參加單位。五是開展法律法規實施、地方立法、司法改革等第三方法治評估工作,受中政委委托,組織專家學者對人民陪審員制度、人民監督員制度、立案登記制度、領導過問干預記錄制度等四項司法改革舉措的實施狀況進行了評估。六是重視調動和發揮專家學者的積極性,組織和推薦政治可靠、作風過硬、業務突出的優秀法學專家學者參與中央有關部門舉辦的研討會、座談會及文件起草、工作調研等活動,為決策機關聽取意見建議和專家學者建言獻策暢通了渠道。
搭建“專家咨詢會”平臺,是 2015年我們組織推動法學研究的最大亮點。為了為專家學者建言獻策提供更加通暢的渠道,我們與相關的研究會共同組織召開專家咨詢會,讓法律實務部門、法學院校、科研單位的同志在咨詢會上面對面溝通交流,充分發表各自的觀點和意見。僅在立法工作領域,就組織了38期“立法專家咨詢會”,就24部法律、10部行政法規和4部重要部門規章進行了討論,專家學者共545人次參加;此外,受中政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委托,還圍繞司法體制改革組織了10多期咨詢會。每期咨詢會后,我們都及時把大家的意見匯總起來,并經過認真的梳理和提煉,形成一份專家咨詢報告報送相關部門,許多意見被相關法律草案或文件吸納。這項工作,受到中央領導同志和相關部門的高度評價和充分肯定,已經成為中國法學會的又一個重要“品牌”。
一年來,我們圍繞把中國法學會建設成為我國法治領域的國家級核心智庫的目標,著力加強了中國法學會智庫體系建設。為開發研究會的智庫功能,推進協同創新和聯合研究,我們創新了研究會組織法學研究的形式,挑選了14個研究會,指導和協助它們組建了“法治研究方陣”,采取“研究會+法學院”模式,由1個研究會聯合5家左右在相應領域有研究實力的法學院?;蚩蒲袡C構合作開展課題研究,實現研究會的人才優勢和相關實體性研究機構的組織優勢的“強強聯合”。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對相關研究會的工作職責、研究領域等進行調整,如在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會的基礎上,拓展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會”。穩妥開展“中國法學會法治研究基地”認定工作,認定了5家科研機構為“中國法學會法治研究基地”。
一年來,各地法學會、各研究會也在推出高質量研究成果、積極服務決策參考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績。以相關地方法學會為主舉辦的七大區域法治論壇,有力地服務了區域法治建設進程。吉林省法學會舉辦的檢察改革專題研討會,山西省法學會關于“政法機關服務和保障山西轉型綜改試驗區相關法律問題”的研究,上海市法學會關于“自由貿易區建設法律問題”的研究,江蘇省法學會關于“推進審判制度改革相關問題”的研究,福建省法學會關于“生態環保法律問題”的研究,浙江省法學會關于“修復振興浙江漁場法治保障”的研究,四川省法學會關于“基層社會治理法律問題”的研究,新疆自治區法學會關于“反暴力、講法治、講秩序”問題的研究等,都取得了很好成效。法理學研究會圍繞中國法治發展道路的重大問題組織了研討,憲法學研究會加強了關于憲法監督制度的研究,民法學研究會圍繞民法典編纂組織了系統研究,刑法學研究會聚焦《刑法修正案(九)》舉辦了系列學術研討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深入開展了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研究,行政法學研究會積極開展關于“法治政府評估”工作,社會法學研究會加強了關于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及完善等問題的研究,法學教育研究會圍繞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法律職業化建設等問題開展了專題研究,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組織專家積極參與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的立法工作,財稅法學研究會提出的“稅收法定”的建議被寫入立法法,國際經濟貿易法學研究會圍繞“一帶一路”建設舉辦了系列研討會,行為法學會就經濟新常態下的法律實施問題進行了研究,能源法研究會參與了能源法、電力法等法律的起草工作,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重點圍繞WTO和TPP等國際貿易規則開展了研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