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3-30 來源: 責任編輯:elite
企業創新發展的法治環境問題
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 ?沈國明
謝謝會議安排我做發言,各位領導、各位專家學者、各位企業家朋友,本次論壇選擇的主題有非常強的現實意義,因為現在企業面臨很多困難,外貿形勢不理想、匯率波動、市場拉動有限、勞動力成本增加需要法治保障,特別是怎么處理好市場與政府的關系,這個關系到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核心問題,有很多需要研究的題目,所以我說,這個選題很好。
深圳在生物醫藥、立體視覺、網絡通訊、智能電網等領域有很強的創新能力,除了華大基因、華為、中興等傳統大企之外,還出現了像大疆創新這樣的企業,深圳取得的成績與建設一流法治城市的各項舉措密切相關,讓我們見到了一個依法治理,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而經濟社會發展為法治進步提供基礎的生動范例。
下面我講三點看法。 一、法律體系要不斷完善,補短板。二、企業創新發展需要法治水平提高。三、法學界的歷史責任。
一、法律體系要不斷完善,補短板,中國處于快速發展期,這使得法律周期變得很短,中國的法治,特別是我們的法律為什么總是讓人感到滯后,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經濟社會發展太快,法律要調整的很多社會關系沒有穩定下來,加上傳統文化影響非常深,這就決定了中國法治道路很漫長。作為保護產權而言,法律體系形成以后,保護產權的法律是很多的,盡管有物權法、證券法、有保護市場主體財產權的很多法律,可是企業的財產安全性仍然受到威脅,不斷遇到新的問題,舉例說,有人瞄準優質上市企業,在股市違法交易,購進上市公司股份超過5%,但是不依照法律進行公告,結果監管機關沒有有效措施,依照現有規定只是給予50萬的罰款,這種成本低、收益卻巨大的惡意收購威脅的是上市公司的財產權,結果損害市場秩序,影響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
要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維護市場經濟的正常秩序,法治需要與時俱進,社會主義法治,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當是法治經濟,甚至是道德經濟,所謂法治經濟是遵循市場經濟規律的,是有秩序的,是講誠信,現在市場經濟往往呈現出野蠻得利的情形,在互聯網領域表現的尤其明顯,經濟學認為市場的邊際效應成本為0時,企業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沒有規模效應,范圍驟減,也沒有組織資本。
互聯網出現后,許多企業關門,互聯網的力量如此之大,可是現在約束卻很少,就拿P2P來說,進入P2P領域的門檻非常低,以至于相當數量的欺詐行為在這個行業出現,E租寶等期貨理財詐騙案造成嚴重后果,不僅是數額巨大,而且往往因為損害普通民眾的切身利益,給社會安定造成負面影響。在這個領域,立法明顯滯后,及有必要制定網絡立法總體規劃,積極構建互聯網法治體系,經過這一段野蠻生長,我覺得對企業而言,理想狀態似乎不應該是互聯網+,而應當是產業+互聯網,法學界應當積極推動傳統法律適用延伸到網絡空間,規范網絡執法,引導網絡守法,這也提示我們,法律體系形成以后,完善法律體系的任務須臾不可放松。
二、企業創新需要法治化水平提升
實現創新驅動發展,必須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目前我們需要有針對性的對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和質量加以格外關注,打造專、精、特、新的民營中小企業,是新常態下保持經濟活力的政策導向,要實現這一目標必須保護專利和知識產權運營,政府要搭建平臺堅決打擊侵權行為,同時企業在打擊各種侵權的同時,也要注意自己不侵權,尤其是在人才引進方面,要遵守相關國家的規定,以免陷入被動,并且給引進人員帶來各種麻煩。
我特別要說的是知識產權保護任重而道遠,有很多需要我們研究,美國每年列舉對于美國知識產權報告不利的國家情況,其中的黑名單中國年年上榜,2008年的報告近三分之一是指責中國的。多年來我們強調不要侵權,這是有效果,雖然還存在很多問題,但是隨著我們與國際交往增加,有許多新的情況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特別是企業要研究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
我們的企業引進了大量國外專利還有技術,但是我們常??梢钥吹?,專利人利用優勢地位排除他人競爭地位,對我們的企業造成很大的損害,所以,我們要保護別人的知識產權,同時也要注意運用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的法律維護和爭取自己的利益。在這方面,中國的企業能力很弱,應當與法學界聯手,來研究如何在保護知識產權和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之間建立平衡。這方面工作如果做得好,中國可以獲得的歷史意義很大,典型的例子,這是國家發改委對美國高通公司進行反壟斷的調查,開出的罰單高達60.88億人民幣。
對于企業,特別是對于企業家創新自主要寬容,應當容忍失敗,現在對國有企業負債的考核,沒有對于企業家提供創新的條件,創新是需要冒險的,創新是需要投入的,甚至會導致虧損,是不是創新成功取決于很多因素,因此,要給企業家一定的寬容度,否則我們會看到更多的國企負責人謹小慎微、無所作為,這樣該死的國企死不了,暫時虧損的企業會慢慢死掉,這就是說我們的政策和法律本身也需要創新,要能夠激發創新的積極性。
三、法學界的歷史責任
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很大,國際經濟大環境不理想,即使新興經濟體當中,也只有中國和印度較好,我看鳳凰臺,印度經理說新興經濟體只有印度發展比較好。俄羅斯去年經濟是負增長,負0.3%,通貨膨脹率是15%,巴西的通脹率是8%,和它們相比,中國發展不錯,可是世界有很多唱衰中國的論調,有的說中國面臨“休斯狄德”陷阱,就是說一定會有大國沖突,一定要和美國打一仗,有人說中國邁不過中等收入陷阱,一定會和拉美國家一樣,長期面臨困難。中國面臨很多困難,法學界一定要清醒,打造適宜于企業創新發展的法律制度環境,如果我們的法律制度環境能夠令一批格力這樣的品牌涌現,企業更加注重產品品質,注重將自己打造成為產業鏈組織者,中國一定會跨過所謂中等收入陷阱。
其實,中國遇到的很多問題,既是中國的,也是世界的,比如分配不公,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之后,富豪不是減少,而是增加了,而且富豪的財富也增加了,倒霉的是廣大中產階級,他們利益受損,財富縮水,這樣的變化擴大了分配不公,因此我們遇到問題的時候,不要妄自菲薄,應當沉下去,參與對轉型中國的討論,要結合實際,不糾結于一些概念、條條,相反應當結合國際,對他們,甚至對工具方法進行一定的改造,使我們可以解釋中國法治的現狀,提出適合中國實際情況的理論觀點,因為法學界需用法學研究的方法和理論范式,所以我們創新的理論,我相信也是可以和國際對話。
現實向法學界提出的要求和30多年前不一樣,我們需要有“照著走”發展成“接著走”,最后是“領著走”。改革開放之初,我們需要接觸世界、了解世界,所以大量引進西方的理論、學術,當時的清醒是照著走,照著西方的理論走,照著經典走,照著外國說的做,照著經典說的做。發展到今天,中國的各種成就令各種理論解釋不了,在前人的理論上接著走,就是要創新發展前人的理論,我們在座的身逢其時,有責任進行理論創新,讓世界聽得懂中國的聲音,看得懂中國的變化,相信經過艱苦的努力,我們可以擁有與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地位相當的話語權,進而發展到領著走,所謂領著走就是具有設置話題、引領輿論的能力,我們期盼這一天。
我的發言完畢,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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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企業創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執行局局長、第一巡回法庭庭長、國家二級大法官 ?劉貴祥
剛剛閉幕的全國人大十二屆四中全會通過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指出,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必須把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斷推進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文化創新等各方面創新。為此,我國制定實施了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和意見,出臺了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政策措施,努力增強經濟發展新動力。
人民法院應該深刻把握經濟發展新常態下人民群眾司法需求新變化,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十三五”規劃實施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一、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保障和促進科技創新
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要發揮科技創新在全面創新中的引領作用,著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持久動力。知識產權是科技創新成果的法律體現,是企業和國家競爭力的核心要素。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對激發全社會創新動力、創造潛力和創業活力的獨特作用,更加重視對商業模式創新的保護,更加重視對創新環境的維護,更加重視創新保護的及時性。在這方面,應充分發揮人民法院的職能作用。
一是優化知識產權保護“雙軌制”,發揮司法保護主導作用。我國對知識產權實行司法保護與行政保護“雙軌制”,是基于初創知識產權法律保護制度時的國情,這一制度30多年來很好地保護了各種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這一制度也顯露出標準不一等弊端。2008年6月5日,國務院發布《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將知識產權上升為國家戰略的同時,將“加強司法保護體系”“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的主導作用”作為戰略重點之一。司法保護具有穩定長效、明確規則、終局權威的機制優勢,知識產權權利人已經日益把司法保護作為維護權益的最值得信賴的途徑。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識產權案件數量逐漸增多。據統計,去年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識產權案件數量達已經是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案件數量的兩倍。司法保護已經無可置疑地成為知識產權權利人維護其權利的主導性渠道。
逐步優化以司法保護為主導、以民事訴訟為主渠道的知識產權保護模式,加強司法保護與行政保護之間的相互配合、相互協調和相互銜接。根據行政執法的特點,合理確定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的執法事項和范圍,將有限的行政資源集中于危害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且僅僅通過民事訴訟無法提供充分救濟的嚴重侵權行為。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司法監督,嚴格規范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行為,既要強化對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行為的程序審查,又要強化對執法標準的實體審查,積極引導行政執法的調查取證、證據審查、侵權判定等更符合司法標準,促進行政執法進一步規范化和法治化。
二是配合立法機關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法律,為企業創新提供更好的法律基礎。完善的知識產權法律是充分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主導作用的基本前提和法律保障。人民法院應總結梳理審判實踐中積累的好的經驗做法,積極配合立法機關抓緊制定、修改、完善相關知識產權法律,加強知識產權立法的銜接配套,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以修改專利法、著作權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為契機,參照商標法的規定,增加懲罰性賠償制度,針對故意侵權、重復侵權行為設定一定倍數的懲罰性賠償,增強制裁效果。深入研究知識產權民事侵權與行政無效二元分立體制造成的訴訟效率問題及其解決方案,賦予人民法院在民事侵權訴訟中審查知識產權效力的司法職權,無需等待行政訴訟的結果。改革和簡化專利商標確權程序,明確專利商標確權糾紛案件的民事糾紛屬性,人民法院對于此類案件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審理,專利復審委員會和商標評審委員會不再作為被告出庭;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在專利商標確權案件中的司法變更權,促進爭議的實質性解決,防止循環訴訟。建立符合知識產權案件特殊需要的訴訟證據開示制度,設置完善的程序和規則,賦予當事人披露相關事實和證據的義務,確保最大限度查明案件事實。增設文書提出命令制度和舉證妨礙制度,明確侵權行為人的文書提出義務和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證據的法律后果,強化實體和程序制裁,切實減輕知識產權權利人舉證負擔。
三是進一步發揮知識產權法院改革試驗田的作用,完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各項體制機制。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關于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2015年底,三家知識產權法院相繼設立并運行。中國知識產權法院的成立,是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里程碑,標志著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進入一個全新的發展階段。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上述《決定》的明確授權,知識產權法院跨區域管轄有關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知識產權法院對專業性較強的技術類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實行跨行政區域集中管轄,有利于統一對此類案件的裁判尺度,為科技創新給予更精準的司法指引。
推動知識產權法院落實法官員額制、司法責任制等司法改革措施的同時,抓緊完善知識產權法院各項訴訟制度,積極探索符合知識產權案件審判規律的專門化審理程序和審理規則。特別要抓緊研究制定技術調查官制度,科學規劃其選任、任期、員額等制度,盡快配置到位,充分發揮其在技術事實查明中的專業優勢,提高技術類案件審理質量。積極合理發揮知識產權保護臨時措施的制度效能,妥當有效采取保全措施,依法滿足權利人迅速保護權利、獲取證據的正當需求,切實提高知識產權司法救濟的及時性、便利性和有效性。積極研究和推動建立國家層面的知識產權高級法院,作為專利等技術類案件的上訴管轄法院,有效統一裁判標準。
深入總結由知識產權審判庭統一受理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改革試點經驗,推動建立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審判協調機制,提高司法效率,統一司法標準,發揮整體保護效能,努力構建資源優化、科學運行、高效權威的知識產權審判制度。加強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以及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的協調配合,完善工作配套機制,形成保護合力。
二、發揮司法的規范引領作用,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提出,“發揮市場競爭激勵創新的根本性作用,營造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環境,強化競爭政策和產業政策對創新的引導,促進優勝劣汰,增強市場主體創新動力”,深刻揭示了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與促進企業創新之間的內在關系。人民法院通過依法公正審判,平等適用法律,平等保護各地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發揮司法規范引領作用,推動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這里重點提兩個方面。
一是始終牢固樹立平等保護理念,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的司法保護。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為非公有制經濟創造公平的法治環境是依法治國的內在要求。人民法院堅持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的訴訟地位與訴訟權利平等、法律適用與法律責任平等、法律保護和法律服務平等,妥善化解民營企業等經濟主體投資經營糾紛,依法懲治侵犯非公有制企業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嚴格依法采取司法措施,防止因采取措施不當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切實保障其合法權益和創新動力。為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必須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的要求,最高法院還于2014年底專門出臺了《關于依法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指導各級法院充分發揮司法審判的職能作用,為非公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及時受理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案件,依法制裁各種形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嚴格追究違法壟斷行為的法律責任,維護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例如,被稱為“3Q”大戰的奇虎公司訴騰訊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是互聯網領域兩大領導企業之間的反壟斷糾紛,在國內外廣受矚目。最高法院二審判決在該案判決中首次明確了互聯網領域市場支配地位認定標準以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分析原則與方法等重要裁判標準。有評論指出,該判決為世界范圍內的互聯網反壟斷的裁判樹立了一個標桿,將在國際上產生重要影響。又如,華為公司訴美國IDC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壟斷糾紛案,是我國首例在標準必要專利領域發生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也是國際范圍為數不多的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的反壟斷案件之一。廣東高院二審判決在本案中首次確立了標準必要專利的相關市場界定和市場支配力的認定標準,判決美國IDC公司立即停止針對華為公司實施的過高定價和搭售的壟斷行為;美國IDC公司賠償華為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2000萬元。該案裁判規則在國際上得到認可,歐盟委員會反壟斷總局在隨后的一起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的反壟斷行政執法案件中也采取了與本案判決類似的立場。再如,第一巡回法庭受理的邁瑞公司和理邦公司商業詆毀糾紛案,涉及專利侵權警告與商業詆毀的界限問題,確立了相應的司法判斷規則,即:以專利權人是否善盡謹慎注意義務、是否充分披露必要信息為標準,判斷侵權警告的內容是否構成虛偽事實;在是否善盡注意義務的判斷上,不能苛求警告內容完全確定和毫無疑義,如果其基本內容能夠達到獲一審判決認可的程度,可認定已盡謹慎注意義務。
三、充分發揮各項審判職能作用,為企業創新提供優質司法服務
一是打造便捷、陽光司法,為企業創新提供公開透明的司法服務。2015年5月1日全國法院全面實施立案登記制改革,對依法應當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嚴格按照法定條件和程序處理當事人起訴材料,不得設置法外條件限制當事人訴權。從根本上解決了“立案難”問題。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訴訟服務中心,積極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綜合性、低成本的訴訟服務。今年將在全國法院大力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更好地方便群眾訴訟。
依托信息化全面深化司法公開。最高人民法院已經打造了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司法公開平臺,下一步要充分利用司法公開三大平臺,及時公開案件的立案、庭審、宣判、執行等訴訟過程,方便當事人及時查詢了解訴訟進程。
二是正確審理金融借貸糾紛,支持金融創新。2015年,人民法院審結金融案件105.3萬件,其中包括私募股權糾紛、金融衍生品糾紛等新型案件,維護了正常金融秩序,有力支持了金融創新。針對P2P、眾籌等互聯網金融中發生的法律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積極研究制定相關的司法政策,努力促進互聯網金融創新健康開展。
同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正式發布,對指導各級人民法院正確適用法律,統一裁判標準,規范民間借貸,在統一規范的金融體制改革范圍內,支持和保護民間金融創新,促進民間資本的市場化有序流動,緩解公民、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具有重要意義,回應了人民群眾對借貸安全的需求、中小微企業對正當融投資的渴求和金融體制市場化改革的要求。
下一步,人民法院在維護金融秩序、支持金融創新方面的工作包括:要妥善處理刑民交叉問題,劃清合法借貸與非法借貸的界限,區分正常的借貸行為與利用借貸資金從事違法犯罪的行為,既要依法打擊和處理非法集資犯罪,又要依法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要準確認定合同的法律效力,對企業間為生產、經營需要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依法維護其合同效力,保障企業自主經營;對生產經營型企業從事經常性放貸業務,嚴重擾亂金融秩序,造成金融監管紊亂等情形,堅決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否定其合同效力,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要嚴格執行利率管制規定,按照司法解釋確定的利息保護原則,依法對民間借貸利率上限予以司法管制,在充分考慮市場主體需求的基礎上,維護利率市場秩序,促進金融市場化改革。
三是進一步完善破產制度,妥善處置“僵尸企業”。優勝劣汰是市場經濟的重要規律。“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通過充分發揮破產清算程序在淘汰落后企業方面的積極作用,強化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助力經濟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對資不抵債、喪失自我修復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企業,應及時啟動破產清算程序,督促市場主體依法有序退出。公司強制清算中發現符合破產清算條件的,要及時轉入破產清算程序。要充分利用破產重整程序的作用。對已陷入停產或半停產、債務負擔沉重但符合產業政策調整目標的企業,要依法及時進行破產重整,通過設計可行的兼并重組方案壓縮和合并過剩產能、優化要素配置。要依法打通民事執行程序向破產程序轉化的渠道,實現程序間的良好銜接。準確把握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中執行程序轉入破產程序的原則精神,在執行程序中發現債務人符合破產條件時,執行法院應當按照民訴法司法解釋規定,及時將債務人移送破產法院,通過破產程序來清理債務、化解糾紛。要充分利用執行信息平臺和信息資源,及時發現、整合同一債務人的執行案件信息,并依法通過集中管轄、集中執行等方式,促進執行程序及時轉入破產程序。要嚴格落實企業破產法第十九條規定,避免破產程序啟動后強行執行、搶先執行等情形出現。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所有針對債務人企業的執行程序或保全措施均應依照企業破產法第十九條規定中止或解除。對違反規定繼續執行、保全的,要采取嚴厲措施予以追究責任。適時建立專門的破產案件審判庭或合議庭,推動建立破產費用保障、破產企業稅收優惠等配套機制。
四、大力推進訴訟誠信建設,為創新企業營造誠信經營的良好法治環境
最高人民法院緊緊圍繞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加強社會誠信建設、完善守法誠信褒獎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的要求,抓住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力推進的歷史機遇,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建立健全執行指揮系統,形成覆蓋全國的執行網絡查控體系,完善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制度,依法促進社會誠信建設。
一是大力推進訴訟誠信建設,探索建立激勵當事人積極提供證據的訴訟機制。對故意逾期舉證、毀損隱匿證據、阻礙和抗拒證據保全、妨礙證人作證等不誠信訴訟行為,依法予以制裁。加大對虛假訴訟行為的懲處力度,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追究虛假訴訟、惡意訴訟、提供虛假證據等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二是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制度建設,推動健全社會征信體系。截至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官網公布失信被執行人信息338.5萬例,采取信用懲戒措施467萬人次,與人民網聯合推出“失信被執行人排行榜”,通過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微信曝光,通過百度搜索、“信用中國”網站和“全國同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加強宣傳。修改發布了《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將信用懲戒的范圍拓寬至限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積極推動與相關政府職能部門、行業協會、電商平臺的合作,共同使對失信被執行人的信用懲戒落到實處。
三是深入推進網絡查控系統建設,提高執行力有效保障勝訴企業的合法權益?,F在已經連通2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并與有關部門聯網,實現網絡查控、遠程指揮功能,在解決“被執行人難找、財產難尋”問題上取得重大突破。下一步要進一步完善網絡查控系統功能,推動網絡查控系統在全國法院的推廣應用,不斷拓展網絡查控的范圍,努力解決執行難問題,破除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藩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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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有力、高質高效履行檢察職能,為“十三五”時期經濟創新發展
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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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國家二級大檢察官 ?李如林
尊敬的各位領導,專家學者,同志們:
大家上午好!
在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開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階段工作開足馬力、奮勇前進之時,中國法學會精心打造的法治高端論壇“中國法治論壇”在我國改革開放的開春之地、創新創業前沿研發基地、“先行先試”試驗區、書寫過“春天的故事”的特區城市深圳舉行,賦予了非同凡響的重大意義。論壇群賢薈萃,匯聚錦囊,共商新時代加強對企業創新發展法治保障的高招妙計,交流思想,啟迪智慧,譜就華麗新篇章。很高興受邀參加本次論壇和大家進行交流。在此,請允許我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本屆論壇的舉辦表示熱烈的祝賀,并祝愿本屆論壇取得圓滿成功。
回首我國經濟三十余年持續高速增長的偉大歷程,完全可以說,我們正處在最接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千載難逢的大好時機,也為全人類奉獻出一部亙古少有的鴻篇巨著,而且華章共奏必將更加氣勢恢宏、燦爛多彩,展現一幅國家富強、社會和諧、人民幸福的新畫卷。目前,我國經濟進入總體運行平穩、增速放緩,調結構穩增長的新常態。隨著新常態的來臨,經濟增長的內外部環境、有利條件正發生著重大而又深刻的變化,經濟結構調整、轉型升級與創新發展成為經濟增長的新動能。剛剛閉幕的十二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通過的《“十三五”規劃綱要》突出強調要把我們經濟和社會發展基點放在創新上,以科技創新為核心,以人才發展為支撐,推動科技創新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有機結合,塑造更多依靠創新驅動、更多發揮先發優勢的引領型發展。
檢察工作作為黨和國家大局工作重要組成部分,服從和服務于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是檢察機關的重大政治責任。我們將牢固樹立服從服務于經濟發展大局思想,始終把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把保障和促進創新發展放在服務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全面提升檢察工作能力水平,忠實履行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為“十三五”時期經濟和社會創新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下面我談幾點想法,作大會交流。
一、充分認識創新發展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切實增強保障和促進企業創新發展的主動性和責任感
首先,清醒認識到依法保障和促進企業創新發展是檢察機關的重大責任。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轉型期的同時,正在由制造大國發展成為創新型“智”造大國。依靠科技創新、文化創新“雙輪驅動”戰略推動經濟發展正在成為銳不可當的大趨勢。創新對于支撐經濟增長、擴大就業、保障民生等諸多維度有著決定性意義。要找準檢察工作保障和促進企業創新發展的切入點,積極履行職責,為企業創新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這是檢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所肩負的神圣職責、歷史擔當和時代使命,責無旁貸。
其次,牢固樹立平等保護理念,依法履行好保護非公有制企業創新發展的職責使命。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上強調指出“非公有制經濟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沒有變,我們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沒有變,我們致力于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和提供更多機會的方針政策沒有變?!蔽覀儗⒄J真學習和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嚴格遵從憲法原則,把平等保護不同性質企業創新發展作為檢察工作服務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重要著力點,堅持不同性質企業訴訟地位和訴訟權利、法律適用和法律責任、法律保護和法律服務完全平等,主動適應非公企業創新發展的司法需求,依法保護其創新成果、企業產權和合法權益,依法保護企業家和從業人員創新創業的積極性,激發活力,促進全社會經濟創新發展蔚然成風,實現共同發展、永續發展。
二、積極履行檢察職能,依法保障和促進企業創新發展
一是堅持好依法打擊侵害企業創新的各類刑事犯罪,為創新發展營造平安穩定的社會環境。依法履行批捕、起訴職能,突出工作重點,依法懲治侵犯企業經濟投資者、管理者和從業人員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活動。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各項整治活動,切實維護企業管理秩序,保障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
二是保持好依法履職工作力度,營造誠信有序的企業創新發展市場環境。知識產權是創新的智慧結晶,保護知識產權既是對企業創新人才、創新思維的保護,又是保護創新的成果和熱情,營造和保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需要始終保持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打擊的高壓態勢,依法懲治侵犯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破壞企業創新發展的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尤其是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關部門加強對這些犯罪的立案偵查工作并及時提起公訴。積極推進知識產權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設,提升工作效果。聯手相關部門,嚴厲打擊各類利用“創新”名義進行的犯罪。針對近年來以網絡借貸、眾籌融資、互聯網支付等為主要代表的互聯網金融迅猛發展,互聯網金融的虛擬性、跨地域性等特征使犯罪分子更容易利用其實施犯罪,如利用P2P平臺實施的集資詐騙案件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大量出現,利用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支付與手機綁定實施的信用卡詐騙案、騙取附屬于信用卡的貸款案等案件不斷發生的情況,要高度重視金融領域創新風險聚集的新特點,積極參與互聯網金融領域專項整治,加大對金融犯罪打擊力度,為企業創新、金融創新營造誠信守規、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
三是做好查辦和預防創新領域的職務犯罪工作,保障國家鼓勵和扶持創新發展政策落實到位。依法查辦和積極預防企業創新發展過程中科技研發領域的職務犯罪,對于營造良好的經濟生態環境,推動國家創新發展戰略的實施,保障和促進企業走依靠創新、依靠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來求生存、求發展的道路意義重大。要突出重點,查辦和預防重大科技項目實施、科研平臺建設、高新技術企業扶植、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等領域的職務犯罪。依法懲治侵吞、竊取、騙取、挪用國家用于企業創新領域投資資金以及失職瀆職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犯罪。
四是改進工作方式方法,增強辦案實際效果。在辦理涉企創新發展案件中,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注意改進辦案方式方法,更好地規范辦案、補齊短板、防控風險和服務發展。始終堅持深入查辦案件與規范自身司法行為并重,采取強制措施、偵查措施與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并重,打擊經濟犯罪、查辦職務犯罪與依法幫助企業挽回和減少損失并重,嚴格公正廉潔司法與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司法并重。要慎重選擇辦案時機和方式,慎重使用強制措施;不輕易查封企業賬冊和扣押企業財物,對企業經營管理者和關鍵崗位工作人員犯罪案件,主動加強與涉案企業或者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行業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幫助涉案企業做好生產經營銜接工作;確需查封扣押凍結的,預留必要的流動資金和往來賬戶;對于涉案企業正在投入生產運營或者正在用于科技創新、產品研發設備、資金和技術資料等,原則上不予查封、扣押、凍結,或者采取替代方式解決辦案所需。慎重發布涉案企業新聞信息。對于受舉報企業和經營人員經查證失實的,及時采取適當方式澄清事實,恢復名譽,挽回影響。
三、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努力營造法治化創新發展環境
一是主動適應和研究解決企業創新發展過程中所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鼓勵和支持企業創新發展。注重研究創新發展中出現的新興產業、新興業態以及新型商業模式、投資模式、經營管理模式等新情況。著眼于激發創新潛力和科技成果轉化潛力,慎重處理科技創新融資、成果資本化、收益轉化等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解決其所涉及的法律適用、證據采信以及罪錯界限,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公布指導性案例予以引導。
二是把握政策,區分界限,貫徹落實好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法治思維,尊重企業生產經營、創新創意活動規律特點,優先考慮企業生存發展,全力避免不講罪與非罪、不分法律政策界限,搞選擇性執法等現象的出現。認真厘清和區分經濟運作與犯罪、個人犯罪與企業違規、不正之風與違法犯罪的界限、合法的經營收入與違法犯罪所得的界限以及執行和利用國家政策謀發展中的偏差與鉆改革空子實施犯罪中的界限。對于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與非罪、罪與錯不清的,宜慎重處理:堅持實行“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原則,對工作實踐中出現的法律規定不明確的,或者法律政策界限不清晰的,及時向上級檢察院請示報告,而不應擅自按犯罪處理;加強研究分析,注意多征求、聽取行業主管、監管部門意見,防止把一般違法違紀、工作失誤甚至改革創新視為犯罪,以提升辦案質量。
三是持續推進有助于促進創新發展新環境的發育、完善和運行的機制、制度建設,為創新發展新環境的形成和發展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從保障和促進企業創新發展工作管長遠和有效性出發,聚焦企業創新發展的關切與期盼,梳理基層一線工作中的難點、重點以及新挑戰,深化對策研究,完善相關制度,力求有效、管用??偨Y經過實踐檢驗、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固化長效機制措施,為企業創新發展提供后盾、增加助力。真正實現檢察工作政治、社會、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我的發言交流就到這里。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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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法治保改革促改革
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榮譽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研究員 李步云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分別作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這兩個極其重要的決定是緊密相關的,堪稱姐妹篇。全面深化改革離不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保障支持。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發展同樣需要法治的保障支持。
改革需要發揮立法引領和推動作用
在人類文明發展史上,社會改革通常都是通過“變法”來實現的,如中國的“商鞅變法”“王安石變法”“戊戌變法”等。新中國成立后,廢除舊法,制定實行新法,尤其如此。在現代,法的“立、改、廢、釋”,在任何國家都是一種常態,因為人類社會總是處在不斷變化發展中。在中國改革開放新時代,情況就更是如此。
在我國,自全國人大宣布在2010年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建成以后,在學術界、輿論界開始形成一種思潮,即認為,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過程中,立法任務已經完成或已不是主要任務,今后我們的主要問題是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即法律的實施問題。事實上,此種認識難免片面。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決定》指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span>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任務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各個領域,改革深度和力度也是空前的。這一改革方案,只有通過立法才能上升為國家意志,加以貫徹實施。改革方案通常比較原則,必須通過立法予以具體化和制度化,使其成為人們可以具體遵守的行為準則,并通過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使其得到嚴格遵守和在全國范圍內得到普遍實施。通過法治保改革、促改革,是現代文明的普遍規律。我們要重視和遵循這一規律,重視社會改革中“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由于改革,現實中出現了許多原來法律沒有規定的內容,需要新的法律予以規范。例如,為了實現工業化,大量農民進入城市就業,農民工的身份、待遇和生活以及他們的子女接受教育等問題,從而形成了全新的勞資關系、農民工家庭和原城市居民的新的利益關系。類此新的利益格局,如城鎮化建設、完善金融市場體系等,也都需要立法機關制定新的法律法規去調整。
要依靠法治保改革、促改革,關鍵一環是必須堅持立法先行,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四中全會指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何謂“良法”?它必須在內容和形式上做到“真善美”。“真”即必須符合事物的本質和發展規律,體現時代精神,充分考慮現實條件的需要和可能?!吧啤奔捶先w人民的切身利益和長遠利益,體現社會的公平正義,促進五大文明的發展與進步?!懊馈奔捶ǖ暮暧^結構(即法的體系)做到上下(上位法與下位法)左右(部門法之間、實體法與程序法之間)前后(新法與舊法之間)里外(國內法與國際法之間)統一、和諧、協調;法的微觀(即法的規范三要素)結構嚴謹,行為主體、行為內容、行為后果須明確、齊備。法的概念、原則、規范必須邏輯嚴謹、清晰。我們國家是社會主義國家,因此,我們的立法必須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自己的根本價值追求。為達此目的,我們必須堅持和改善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實現民主立法與科學立法的總要求。過去有些好的做法,建議將它們形成制度,如法律法規在付諸表決前,必須在網上公開,再聽取公眾意見建議,將召開利益相關群體的聽證會、法學家的論證會,作為必經程序。
通過法律實施將改革落到實處
如果良法得不到切實實施,法律法規也只是一張廢紙。在我國現實生活中,法律缺乏應有的權威也是事實,因此依靠法治保改革、促改革,實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意義十分重大。對此,四中全會《決定》提出了一系列要求。這里有三個新舉措,值得人們特別關注。
一是《決定》提出的建設“法治社會”的新概念和新目標?!胺ㄖ紊鐣蓖胺ㄖ握毕鄬?。其基本內涵是:各種社會組織的工作、活動都要納入法治軌道。社會組織包括:企事業組織、各種行業協會、工青婦等人民團體以及城鄉社會基層組織,等等。社會治理創新,首先要實現“政社分開”原則,提高社會組織的“自主性”以充分調動它們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其次是必須建立和健全社會組織各自的規章制度,包括鄉規民約的建設,并提高其權威性。最后是發展與健全各種涉法組織,如律師組織、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并充分發揮它們的作用。社會治理創新只有納入法治軌道,才能保證這種創新走上正確、有序、快速發展的軌道。
二是《決定》提出的“建立法治監督體系”。這一新概念的提出,在理論上豐富和發展了政治權力及法治概念的內容。這樣一來,我們可將此政治權力作如下劃分,即決策權(立法)、執行權(行政)、裁判權(司法)、監督權(護法)。這一體系可劃分為兩個子體系,即以國家權力監督國家權力和以社會權利監督國家權力。前者又可分為專門機關的監督,即人大對一府兩院的監督、同一性質的機關上下相互監督以及領導集體內主要負責人對成員的監督和集體成員對一把手的監督。后者,包括社會組織、民主黨派、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對國家機關的監督以及社會媒體和公民個人的監督。這一法治監督體系的建立和完善能有力地實現“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可有力地防止權力尋租、權力腐敗和權力不作為,以保護公民權利不受侵犯。
三是《決定》提出的培養和健全“法治文化”的新概念?!胺ㄖ挝幕钡目茖W內涵在我國包括:建立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和法治方略,作為建設“法治中國”的思想理論指導;規定法官的法袍、法槌、法庭的陳設和秩序,被選舉的中央及地方官員的憲法宣誓儀式,國家“憲法日”等莊嚴的法治禮儀;法制文學的創作與傳播活動;我國開展“一五普法”以來卓有成效的全民普法活動,等等。法治文化建設的目的是樹立全民對憲法、法律的信仰,形成全民對法治的敬畏心理,并將其作為建設“法治中國”的一項基礎工程。
法治監督體系和法治文化工程將從制度上和思想上有力保證立法民主科學、政府依法行政、社會依法治理、法院公正司法,從而保證法治能夠有力地保改革、促改革,實現全面快速推進國家五大文明建設。
改革對法治中國建設提供支持
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全面貫徹落實和法治中國的加快建設,同樣離不開全面深化改革的支持。這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一個國家法治文明程度的高低,首先取決于憲法與法律內容的文明程度,它必須通過改革才能促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的進步。二是法律制度有其自身獨特性質及發展規律,包括它的權力(如偵查、起訴、審判)配置、司法運行程序以及人員素質等。因此法治建設自身也有一個不斷改革進步的過程。三中全會《決定》的第九部分,就是“加快法治中國建設”。四中全會《決定》更是提出了法治中國建設過去從未有過的體制機制改革的190項新舉措?!案母铩毕褚桓骶€,貫穿在四中全會《決定》的全過程。
對于中央提出的“改革要于法有據”,應有正確的理解。它不僅僅是說我們的改革要在現行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而且是強調黨的改革主張必須上升為法律,才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并在各級國家機關和全民中普遍遵行。為此,四中全會在進一步強調要切實貫徹“黨的全面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的同時,提出了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的黨領導法治建設的新理念。
在現代政黨制度下,絕大多數執政黨依憲依法執政,首先就是通過領導立法來實現對國家的領導。西方和東方概莫能外,因為除此沒有它途。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分別行使行政權和司法裁判權。在西方主要是通過占據行政和司法領導崗位的執政黨成員極力貫徹執政黨的治國理念來實現執政黨對國家的領導。在我國主要是通過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黨組織的領導機構總攬全局,指導和監督各級國家機關,實現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和帶頭守法。同時通過設立在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中的“黨組”和這些機關的黨員負責人來貫徹執政黨的執政理念,來保證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和支持司法機關獨立、公正司法。它清楚地表明,我們黨反對黨組織代替行政機關行使執法權,也反對黨組織干涉司法機關獨立辦案,代替它們行使司法權。我國現行憲法的序言明確規定:“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社會團體,各企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苯ㄔO法治中國,必須形成全民守法的文化氛圍。為此,執政黨要求所有黨組織及其成員帶頭守法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現在國外和國內都有人對中國實行依法治國必須堅持黨的領導提出質疑和擔心,這是沒有道理的。百余年來的中國近代史,特別是30多年的中國改革開放的歷史已經用實踐證明了只有共產黨才能領導人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它的執政地位是歷史形成的。今天,也沒有任何別的政治力量能夠代替它。中國的民主歷史地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即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參與相結合。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指引下,中國人民在大闊步前進。黨堅持實行依憲執政和依法執政的主張和承諾是十分真誠和堅定的。四中全會提出的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的新理念,是黨決心實行“依憲執政”的又一證明。只要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結合得好,中國特色的法治國家是一定能夠建成的。這樣的政治體制就一定能夠保證我們的改革和法治符合全體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定能夠保證國家的和諧穩定而又生機勃勃,就一定能夠保證1978年以來改革開放的偉大事業繼續前進,并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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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創新發展與和諧勞動關系構建
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原全國總工會副主席 ?張鳴起
尊敬的各位專家同志上午好,我發言的題目是“推動和諧勞動關系法治化,為企業的創新發展奠定扎實的基礎”。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剛剛通過的“十三五”規劃綱要都強調要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指出必須把發展的基點放在創新上,企業是創新發展的主體,企業的創新發展,我認為包括技術、管理等多個方面的內容,其中創新發展和諧勞動關系也是重要的基礎內容。對此,我想談三方面的問題。
一、依法構建和發展和諧的勞動關系是企業創新發展的重要內容與基礎
勞動關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會關系,勞動關系是否和諧,事關企業和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也事關經濟社會的發展。大家都知道,實際上各個國家大多都把勞動關系及其表現,作為衡量社會是否和諧的晴雨表來統計、分析。我們國家在上個世紀90年代中葉實行市場經濟以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便成為了我們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也成為了經濟自身發展的重要保證,也成為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和保障。
過去的實踐證明,勞動關系穩定和諧的企業能夠有效的吸引勞動者、贏得勞動者的內心認同,并激發勞動者的歸屬感、責任感和創新意識,這是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從長遠看,沒有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企業就很難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不斷發展壯大,在這方面我們既有成功的經驗,也有很深刻的教訓。
企業要創新發展,要保持并提高競爭力,要獲得企業的發展動力,就必須著力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正如大家所知道的,我們國家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之后,勞動關系的建立和有序運行主要是靠以勞動法為骨干,以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仲裁法等一批法律與部門法律來規范和保障的。長期以來,我國的勞動關系總體上呈現著平穩和諧的態勢,企業運行當中產生的一些勞動關系矛盾,包括激化集體勞動爭議和導致停工的激烈矛盾,也基本上都在法治框架內得到較好的調解,總體平穩、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比較好地適應了企業健康發展的需要,有力促進和保障了經濟企業的發展。
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以后,經濟增速放緩、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經濟下行壓力過大、化解過剩產能的任務加重、部分產業受到沖擊等等,在這樣的因素影響下,勞動關系領域出現了新的變化,呈現出新的特點。
發展和諧勞動關系面臨著不少的新問題和條件,應該講在這樣一個時候,我們應該更需要發展和諧勞動關系,為企業的創新發展奠定一個有力的基礎。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需要解決的問題,需要采取的舉措很多,我認為當前很重要的關鍵是要推進和諧勞動關系的法治化。
二、深刻認識和高度重視當前和諧勞動關系發展中的新特點和嚴峻挑戰
推行和諧勞動關系法治化,應當堅持問題導向,我感到在勞動關系領域,當下有五個方面的問題需要引起重視。
1.勞動關系主體的多元化、復雜化程度增高。這有三方面的情況,一是需要我們處理好農民工問題。處理好農民工問題已經成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中之重的任務。根據統計數字,2015年全國的農民工數量已經達到了27700多萬,占城市4億多就業總人數的68.86%,農民工已經成為中國工人隊伍中的主要力量,農民工主要在非國有的一些中小企業就業,中小企業吸納的就業人數占了城市就業的70%以上,其中主要是農民工。
大量的中小企業勞動關系穩定性、和諧程度比較低,加上農民工自身存在的就業穩定性差、工資收入低、社保程度低等等特點,當前農民工與城鎮職工之間存在的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權的表現更加突出了。比如統計局的統計,2014年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比例才為16.7%,在已出現的一些問題當中,農民工勞動保障權益受侵害的現象較比以前又增高了一些。個別的中小企業甚至出現了拖欠農民工工資和使用政府墊付工資基金作為解決融資難問題的一種手段。所以總體上看,農民工已經成為遭遇勞動違法侵害和勞動爭議風險的主要人員。這些年發現的勞動爭議包括集體勞動爭議、集體停工事件主要是發生在農民工群體當中,或者是因為農民工群體引起的。因此如何依法處理好農民工的問題已經成為我國勞工關系和諧發展中的重大課題,需要引起我們的重視。
2.我國勞動年齡人口自2012年開始出現絕對數連續下降,勞動力供給呈現結構性短缺與過剩并存的狀態。長期以來,我國一直存在勞動力資源相對過剩和資本資源相對短缺的問題,導致我國勞動力市場長期呈現的是“強資本弱勞動”的狀態,這個國情直接影響甚至是決定了我國采取的勞動法治和勞動用工政策問題。
一般的研究認為,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大約要滯后于勞動年齡人口供給變化5年左右,因此我們勞動力市場當前“強資本弱勞動者”的格局大體還沒有變化,或者呈現動搖的現象。但是這個問題在隨后的幾年,在“十三五”期間會顯現出來。這是政策制定、法律制定層面要嚴重關注的問題。
3.新行業新業態在快速發展,使企業的勞動形態、企業用工管理發生深刻的變化。隨著互聯網技術的深刻發展,互聯網企業的用工管理和勞動者的工作形態發生深刻變化,企業用工時間碎片化,工作場所虛擬化,直接沖擊著傳統的和諧勞動關系構建,甚至對和諧勞動關系的認識也形成了挑戰。
平衡勞動關系運行的基本協調機制還不能適應目前企業轉型發展的需要。勞動合同治理、資產協商制度、三方機制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三條基本制度,我們國家的法律也是這樣規定的。在這三條規定當中,現在的情況是勞動合同的簽訂率和規范度還是比較低的,勞動合同簽訂以后規范度是關系勞動關系和諧的標準之一。
當前一些使用農民工比較多的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書面勞動合同的簽訂率比較低,去年國家統計局在某地的調查表明,超過5成的農民工沒有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在簽訂勞動合同中不規范甚至違法的情況也還存在,合同不規范、沒有書面合同就形成了勞動爭議的隱患,也為勞動爭議處理起來增加了很大難度。
“集體協商”這項基本制度效能沒有得到應有發揮。目前全國簽訂集體合同的是254.7萬家,覆蓋企業是690多萬家,占80%以上的企業都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集體協商的制度建設在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中的作用還沒有得到發揮或者發揮不夠,有些企業已經有部分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了工資執行合同,但是又因為職工要求增加工資而導致集體停工的事件還是多有發生。社會在熱議,工資上漲當然是漲,還有保險,導致企業負擔過重,說明我們這項制度的作用在多數企業當中還是沒有體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