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3-30 來源: 責任編輯:att2014
廣東省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朱偉
各位領導、各位專家:
????????很高興參加中國法治論壇。我是一名國有企業管理者,所以我今天談到的話題是深化國企國資改革。按照習總書記的話說,有什么問題改什么問題。當前國企改革中面臨的突出問題是什么呢,22號文明確提出,當前國有企業仍然存在亟待解決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一、國有企業獨立市場地位沒有確立,現代企業制度還不健全,但是這些問題又是企業自身難以突破的,需要改善國資監管體制來推動,也就是說國企改革必須國企監管體制改革先行。一個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是否健全用是否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監控。
十八屆三中全會為國有企業改革指明了方向:“必須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健全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規范經營決策,實現資產保值增值,公平參與競爭,提高企業效率,增強企業活力?!?/span>
企業是否能夠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是其能否真正成為市場獨立主體的重要標志。從我省國有企業的情況來看,當前國有企業獨立市場地位缺失嚴重:
一是自主經營地位缺失。董事會的獨立性、專業性和規范性得不到保障,董事會作為股東利益“代表人”、重大事項“決策人”、選聘企業經營班子“負責人”的核心職能得不到落實,國資委在一定程度上充當了董事會的角色,企業的領導班子只充當了經營管理層的角色。
二是自負盈虧的責任落不到實處。由于沒有實現真正的自主經營,所以自負盈虧的責任也沒有得到很好落實,中長期激勵機制亟待建立。省屬企業領導班子薪酬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難度、經營業績好壞、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等掛鉤不夠緊密。作為體現員工工作優劣的績效薪酬也由于考核不夠科學以及思想觀念原因,沒有很好地拉開差距,“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個樣”、“平均主義”、“吃大鍋飯”的現象仍然比較普遍。
三是自我發展地位缺失。國資委對企業正常經營管理事務管得過多過寬過細。按規定,國有企業涉及企業主業定位、財務預決算、投資和擔保、產權轉讓、改制重組、薪酬管理、發展戰略規劃、企業領導人員管理等方面的16項重大事項,都必須報省國資委審核或備案;投資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主業投資項目和1000萬元及以上的非主業項目必須報省國資委審核。其結果是直接嚴重影響企業的自主決策和自我發展。
四是自我約束能力不足。國有獨資和一股獨大問題突出,省屬企業層面基本都是純國有,董事、監事、高管都是國有利益的代表,無法形成真正有效的制衡,直接導致自我約束能力不足。
國有企業市場主體地位的確立無疑需要企業自身努力,但國企改革和發展面臨的諸多問題,又是企業自身難以突破的。比如人們經常講,中央提出的現代企業制度四句話,即“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其中三句半是需要政府來解決的。實際上,國企改革的不少重點難點問題,如公司治理完善、高管人員選用、收入分配水平等,目前都是企業自身定不了的。這些問題的解決,都需要通過完善國資管理體制來推動。因此,一方面,我們要通過國企自身改革突破影響活力和競爭力的若干障礙,另一方面,更需要通過完善國資管理體制來促進國企改革。
二、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搭建國有資本監管、運營的體制創新平臺,盡快確立國企獨立市場經濟地位。
(一)如何組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
《國務院關于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若干意見》,首次對外明確兩類方式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第一類是新組建,“主要通過劃撥現有商業類國有企業的國有股權,以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注資組建,以提升國有資本運營效率、提高國有資本回報為主要目標,通過股權運作、價值管理、有序進退等方式,促進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實現保值增值”。第二類是改組組建“選擇具備一定條件的國有獨資企業集團改組設立,以服務國家戰略、提升產業競爭力為主要目標,在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通過開展投資融資、產業培育和資本整合等,推動產業集聚和轉型升級,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
(二)如何處理好國資委與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的關系?
目前國資監管機構“管人、管事、管資產”的國資管理機制,一是以實物形態的“國有企業”為管理對象,“管人、管事、管資產”,管理著一個企業群,政企不分、國有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尚未真正確立,這是諸多體制性矛盾的焦點;二是從法律和財務意義上國有產權的委托代理關系并未建立,政府對國企是行政強約束,財務軟約束;三是國有產權基本不具有流動性,有進有退的調整很難實質性進行,資本效率較低。這種國資管理機制,在諸多方面與市場經濟很難融合,亟待改革完善。
國資監管機構當前存在兩個尷尬的身份,這也是下一步國資監管體制改革需要突破的地方:第一個是法律身份尷尬。國資監管機構既是出資人身份又是政府特設機構,而政府特設機構是不能作為民商事法律主體的;第二個是“老板+婆婆”的身份尷尬。出資人體現的是所有權,同時國資監管機構又要履行法律賦予的行政監督管理權。
從管資產向管資本轉變,國資監管機構就需要轉換角色,實現“老板+婆婆”的職能分離。在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改組、運營過程中,國資監管機構職可從三個方面進行轉變:
一是從管理國有企業向管理出資人投資資本的轉變;
二是從管理企業經營管理者到管理企業董事會,由董事會選聘經營班子轉變;
三是從管理企業的重大事項向部分授權委托董事會管理轉變。
國資監管機構應重點按照“一企一策”原則,明確對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授權的內容、范圍和方式,依法落實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董事會職權,對董事會授予部分出資人的權力,授予部分出資人在重大決策、高級管理人員任命任免、經營業績考核、薪酬管理、激勵約束等方面的權力,通過合理界定國資監管機構的職權,避免國資監管機構“既當老板,又當婆婆”的尷尬??傊?,國資監管機構對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的監督管理主要是方向性管理和宏觀管理,而不是具體經營、投資事項的審批。
通過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也有助于把國資監管機構“老板”和“婆婆”職責分開,把監督與管理、監督與運營分開,形成權責清晰的三個層次架構:第一層次由國資監管機構主要負責制定規則和監管,好比賽場上的裁判;第二層次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或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負責持有、投資、運營國有資本股權,好比比賽場上的領隊;第三層次則是眾多的國有企業,好比比賽場上的隊員。這樣的架構有利于進一步厘清政府和國有企業的職責邊界,有利于國有企業市場化改革的推進,通過政企分開使市場更好地配置資源、發揮作用。
(三)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如何建立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可以借鑒淡馬錫公司的成功經驗,大力加強董事會建設,使之成為公司治理與企業經營的靈魂。
一是在董事會成員的構成上,要充分考慮到合理的專業知識結構、從業背景等,真正注重能力選人而不是單純按資歷選人;
二是建立健全外部董事的引入機制,充分發揮外部董事的獨立性與制衡性;
三是授予董事會充分的經營決策權,保障決策的及時、高效,以適應市場競爭需要。
目前,廣東省屬企業已具備全面推進規范董事會建設的基礎和條件,完全可以在借鑒中央企業規范董事會建設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按照《決定》“健全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要求,逐步建立外部董事過半、制度科學、運作規范、充分代表出資人利益的董事會。對具備條件的企業,通過規范董事會建設,將投資權、人事權、薪酬權等部分出資人權限授予董事會,提高董事會決策的效率和質量。
同時,可以按照《決定》“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的要求,改革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任方式,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和經營班子的選任逐步實現組織考察任用和市場選聘相結合,并根據企業的資產規模、經營業績和對全省經濟發展的貢獻,對企業領導人員分類實行動態管理。加快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逐步實現企業經營班子成員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支持企業從國內外選聘一批進取心強、風險控制水平高、對市場反應靈敏和具有團隊合作精神的高素質職業經理人,實行市場化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經營管理人員的積極性,推動企業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
(四)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如何處理好黨委會與公司法人治理機構董事會、經營管理層、監事會之間的關系,發揮黨委會在公司的政治核心作用。
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組織在公司的政治核心作用,是深化國企改革的基本原則和要求,《指導意見》將“企業黨的建設全面加強,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工作體系更加完善,國有企業黨組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鞏固,政治核心作用充分發揮”,列為國企改革的四大主要目標之一。
為了保障黨組織在公司的政治核心作用的發揮,《指導意見》還提出“堅持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符合條件的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可以通過法定程序進入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成員中符合條件的黨員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入黨組織領導班子;經理層成員與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適度交叉任職;董事長、總經理原則上分設,黨委書記、董事長一般由一人擔任?!?/span>
所以說,“雙向進入,交叉任職”是我國在國有企業發展改革中為保障黨組織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走出的深遠一步。國有企業實行“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黨政領導“一崗雙責”,堅持將黨組織與企業管理緊密結合,形成企業黨組織與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相適應的運行機制。加強黨委會與企業董事會、經營管理層、監事會的溝通協調,充分發揮黨委會政治領導核心作用。同時,我們也必須正確理解“雙向進入”的內涵,這不是要企業黨組織凌駕公司法人治理機構之上,更不是強化黨委書記個人的權力。“雙向進入”的意義在于使黨的工作與企業決策、管理等工作有機地融合在一起,使公司法人治理機構更好地發揮作用,實現企業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在這種制度安排下,對于如何妥善處理黨組織與公司法人治理機構董事會、經營管理層、監事會之間的關系,應至少注意以下三個問題:
一是國有企業黨組織工作重心應在“參與”上。企業黨組織定位明確在發揮政治核心作用,而非經濟核心。黨組織不能干涉企業經營管理,黨委會要準確把握自身在企業中定位,做到“到位而不越位”。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主要是針對有關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不能代替企業董事會、經營管理層決策。
二是國有企業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不是全方位參與,而是重心放在政治領導,嚴格把控董事會、經營管理層決策在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內實施,符合要求的科學民主決策程序,促使企業健康發展。
三是企業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主體為黨組織,決策意見是黨組織的意見,不能簡單把部分黨委成員決策等同于黨組織決策。
三、如何處理好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與出資企業的關系
概括起來就一句話,“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應以管資本的方式對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
首先,管資本首先是要管回報。資本的基本屬性是逐利,管資本首先要體現追求資本回報。
其次,管資本就是要管配置。利用資本的流動屬性,提高資本配置效率,將國有資本更多配置在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配置在能夠支持國家戰略目標實現的領域。
第三是要管股權。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通過股東會、董事會來行使與股權份額相對應的股東權利,包括資產收益、股權轉讓、重大決策和選擇董事的權利。
最后是要提高國有資本流動性。
我就匯報這么多,有不當之處,請大家見諒,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