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法規的學科建設
華東政法大學副校長 顧功耘
設置黨內法規學科,是建設學科階梯創新理論的需要,可以指導依規治黨的實踐,提高依規治黨的能力,也是培養專門人才、解決人才缺乏問題的需要,因此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學科培養方式上,建議以在法律專業里培養法律碩士為主,同時適當或少量培養一些法學碩士和博士,在學制安排上,法本法碩為兩年,非法本法碩為三年。在學科課程設置方面,應包括公共必修課和專業基礎課兩種,其中,除了公共必修課由教育部統一規定,黨內法規學科的教育基礎應該與其他法律學科基礎基本保持一致,雖然內容可以有所增減,但法理學、憲法、行政法、民事法、刑事法等學科必須要設置。專業課不宜設置過多,可考慮設置五門左右:一是總論部分;二是立法技術學,主要解決制定黨內法規的技術問題;三是黨內監督學或監察學;四是證據學,通過專門的法律訓練掌握正確運用證據、依法收集證據、認定證據的能力;五是違紀檢查與處理的一般程序。通過課程培養努力使學生獲得以下素質:一是忠誠于黨和國家、忠誠于憲法法律的政治素養;二是扎實的法律理論和政策水平;三是黨規制定、執行、監督和處理的實際操作能力。在畢業生就業方面,建議以計劃安排為主,盡可能安排畢業生到黨的機關工作,少量的由市場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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