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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關于印發
《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意見》的通知
(組通字〔2006〕28號 2006年8月22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政府人事廳(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干部人事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人事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已經正式施行。中央決定,在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實施公務員法的同時,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使用行政編制或由中央機構編制部門直接管理機構編制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經中央同意,現將《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其機關工作人員是我國干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1993年《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頒布后,經中央批準,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使用行政編制或由中央機構編制部門直接管理機構編制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先后列入參照試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范圍。十多年來,這些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按照公務員制度的原則精神和基本規定,結合各自實際,不斷深化機關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機關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機關干部隊伍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頒布施行后,中央決定這些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繼續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將進一步推進這些機關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更好地發揮這些團體在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積極作用。
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央機關要高度重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實施工作,切實按照中發〔2006〕9號文件和本《意見》的要求,認真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登記、職務與級別確定、工資套改等工作,嚴格執行各項配套的政策法規,進一步健全完善機關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各地要加強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的領導,按照本《意見》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統籌考慮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黨委組織部門要協調有關部門,指導和支持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做好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實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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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管理的意見
為做好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以下簡稱參照管理),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央機關實施參照管理的范圍
中華全國總工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
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中國作家協會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
中國法學會
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
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
中華全國臺灣同胞聯誼會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中國人民外交學會
中國宋慶齡基金會
黃埔軍校同學會
歐美同學會
中國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
中華職業教育社
中國計劃生育協會
上述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機關工作人員,列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范圍。
上述團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列入參照管理范圍。
二、參照管理的目標要求
……列入參照管理范圍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在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除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團體章程有專門規定的外,都要按照公務員法及各項配套政策法規的規定,認真實施公務員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獎勵、懲戒、培訓、交流與回避、工資福利保險、辭職辭退、退休、申訴控告等制度以及非領導職務設置的規定,進一步建章立制,把好機關入口,疏通機關出口,規范日常管理,優化隊伍結構,提高人員素質。
三、認真做好參照管理實施工作
列入參照管理范圍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要認真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登記、職務與級別確定和工資套改工作。
確認參照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身份,應當經過登記、審核、審批。對于符合列入參照管理范圍條件且在編在職的人員,由機關干部人事部門負責填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所在機關按照《公務員登記實施辦法》規定的程序和審批權限,統一進行登記、審核、審批或備案。各機關不得超編登記,不得將工勤人員登記為機關工作人員。擔任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領導職務、但人事行政關系和工資關系不在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的,不登記為機關工作人員。今后新進入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的工作人員也要進行登記?!秴⒄展珓諉T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裝入本人檔案,同時將參照管理機關工作人員的信息納入全國公務員管理信息系統,切實加強對參照管理機關工作人員隊伍的綜合管理。
列入參照管理范圍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要在規定的編制和職數限額內合理設置職位。根據《乘務員職務與級別管理規定》和《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置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確定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和級別,設置非領導職務。不得超規格、超職數配備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有關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因職業特點需要,經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繼續使用其他非領導職務名稱。在登記和確定職務與級別工作完成后,按照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進行工資套改。
列入參照管理范圍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要對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對本機關已出臺的涉及干部人事管理的文件進行清理,與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有矛盾的,應當予以修改或者廢止。
四、參照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做好參照管理工作,是加強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央機關要高度重視參照管理實施工作,由主要領導同志負責,組成由有關部門同志參加的工作班子,負責參照管理實施的組織協調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注意調查研究,對實施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認真研究,穩慎處理。嚴格執行各項配套的政策法規,進一步健全完善機關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要按照中發〔2006〕9號文件和本《意見》的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中央組織部備案。
列入參照管理范圍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要對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組織全體機關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公務員法,加深對參照管理重要意義的認識,進一步增強依法辦事的自覺性。要以實施參照管理為契機,健全完善各項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將機關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在實施工作中,必須強化責任、嚴明紀律,嚴格執行各項規定,同時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處理遇到的各種問題,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切實維護機關穩定和社會穩定。對在實施工作中發生的違法違紀行為,要及時、堅決予以糾正,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各地要切實加強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參照管理工作的領導,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穩步推進實施工作。地方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參照管理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參照本意見制定實施辦法。黨委組織部門是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參照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要協調有關部門,及時研究解決實施參照管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指導和支持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做好參照管理的實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