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11-19 來源: 責任編輯:elite
大數據時代下職務犯罪偵查模式的變革探究
張自超 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檢察官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老師,各位同仁,大家好!
????????非常感謝論壇組委會給我這么一個寶貴的發言機會。我匯報的題目是《大數據時代下職務犯罪偵查模式的變革探究》,接下來我從選題依據、分析步驟和創新之處共三個方面進行匯報。
第一方面是論文的選題依據。
長期以來,我國職務犯罪偵查采用“由供到證”的模式,其核心是首先獲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然后依供找證、據供查證。這種模式在實踐中雖然有便捷、省力等優點,但是存在偵查方式單一、線索證據局限、容易引起非法取供等明顯弊端。在新形勢下,由于職務犯罪更加智能、隱蔽和復雜,法律新規定和訴訟制度改革增加了取供難度,互聯網技術不斷發展升級,這些方面都要求和需要傳統職務犯罪偵查模式向主動型、精確型、技術密集型的趨勢轉變。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也是第一偵查力。大數據時代帶來了思維、理念的根本變革,改變我們的生活和認識世界的方式,也迫使職務犯罪偵查要打破時空界限,拓寬偵查途徑,這給職務犯罪偵查新模式的構建帶來了機遇。基于此,本文試圖將大數據引入職務犯罪偵查領域,對傳統的單一偵查模式進行改革和轉型,以建立多元化的偵查體系。
第二方面是論文的分析步驟,主要分為三步:
第一步是認識和理解大數據。大數據是數據、技術、應用的三者統一。大數據不僅指向大量數據,還更強調對數據的整合、分析、預測、研判等專業化技術處理,找到事物發展變化的內在聯系及規律,最終獲取有價值信息和分析決策依據的能力。在學術上有一個詞語叫“數據挖掘”,意思就是在對數據信息技術處理的技術上,挖掘出隱含的、先前未知的,對角色有潛在價值的關系模式和趨勢,叫學術挖掘。而在我們實踐中,在一些商業和經濟領域的重大決策,不是基于經驗或者知覺,已經開始重視數據進行分析做出,這是我們的數據決策理論受到了重視。大數據時代下的思維模式是盡可能多的獲取數據,并通過數據特定事項的相關分析,體現數據的兩個價值,就是捕捉現在與預測未來。
第二步分析了大數據運用給職務犯罪偵查帶來的變化。在偵查活動中,偵查人員的首要任務是事實調查,這必然涉及線索的分析和證據的收集,而從大量平淡無奇的數據中獲取有價值的信息,需要對職務犯罪關聯數據進行提取、分析,以辦案需求為牽引,在數據挖掘、決策支持上下功夫,可以快速取得線索情報、固定犯罪證據、指引偵查方向、實施偵查決策,進而引導偵查活動的有序開展??偟膩碚f,大數據的運用給職務犯罪偵查帶來了變化主要有:快捷發現線索、拓展偵查思維、創新偵查方式、轉變偵查格局和提高偵查效率。大數據的主要優勢就是對信息高效率、大容量的占有,通過一定技術提取和推算出所需要的特定信息,這使職務犯罪偵查理念和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
第三步探討了大數據驅動的偵查模式及其構建路徑。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偵查機關在傳統偵查模式的基礎上,已形成了業務信息主導的偵查模式。但業務信息主導偵查模式只是將業務信息采用電子化方式進行提取、存儲、查詢、比對、分析和研判為基本路徑的偵查模式,該模式下的信息來源主要依靠人工采集,難以實時更新和缺乏整合,而且多是依靠偵查人員的邏輯和經驗進行信息的分析研判,實際上只是傳統偵查模式的電子化改革,難以做到對信息的智能化、多維化分析。因此,在大數據時代,應建立大數據驅動的偵查模式,這種偵查模式是樹立以數據信息為核心,將數據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利用與職務犯罪案件的查辦有機結合起來。探索從五個方面構建大數據驅動的職務犯罪偵查模式,即:樹立“數據引導偵查”理念、建設偵查大數據庫、建立操作平臺和數學模型、注重電子取證和規范數據運用。
第三方面是論文的創新之處。
在現代信息社會,職務犯罪行為信息化手段越明顯,留下的數據信息痕跡就越多,而數據信息痕跡多存儲于第三方虛擬平臺,不為當事人所控制,難以被銷毀和滅失,因此,要將偵查的觸角由物理空間滲透進虛擬空間,并以虛擬空間的偵查為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實現物理空間偵查和虛擬空間偵查相結合的偵查方式。
文章在對傳統偵查模式、業務信息主導偵查模式進行分析后,結合大數據運用給職務犯罪偵查帶來的變化,探索構建大數據驅動偵查模式的具體路徑,實現大數據時代下信息主導偵查模式的升級換代,更為關鍵的是要重視和認識隨之帶來偵查理念、思維上的根本變革。不能盲目的認為大數據是準確的或者是無疑的,也要理性客觀認識大數據在職務犯罪偵查中的作用,處理好“內腦”與“外腦”的關系,大數據為我們提供的只是參考答案,偵查人員的作用依然無法替代。
以上是我的匯報,不當之處,請各位領導老師批評指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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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點評
萬春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謝謝朱檢。這個點評我覺得還是有點勉為其難,因為我既沒有職務犯罪偵查的實踐經驗,也不太懂互聯網和大數據。但是因為這次論壇是在檢察官學院召開,機關里邊也要有個人過來參與一下。這樣的話,我就勉為其難的承擔了點評的任務。
剛才張自超博士講了對大數據時代下職務犯罪偵查模式的變革,談了他的一些想法和思路,我覺得還是非常受啟發的。因為轉變職務犯罪的偵查模式這個話題已經講了多年了,我認為一直沒有明顯的改觀。剛才張博士的發言里面也講到,職務犯罪有它不同于普通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它在物理空間留下來的客觀痕跡比較少,也往往沒有被害人、目擊證人等等。所以它的偵查模式往往是要依賴于嫌疑人的口供,是由供到證的偵查模式。這樣一種模式,在我們近些年來法治的不斷推進,特別是刑訴法修改實施以后,這個模式就越來越難以適應新形勢下查辦職務犯罪的這種工作需求。因為它過于依賴突破口供,按照新的刑訴法由不得強迫自證其罪的原則,也有律師在偵查階段的介入,包括非法證據的排除等等,給職務犯罪偵查帶來了很多原來沒有的困難和難題。
特別是隨著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全面推進,這個問題越來越突出。如何應對這一點,檢察機關提出要轉變偵查模式,要從以供到證這么一個模式轉向以客觀證據為核心的這么一個模式。但是很難一下子能夠轉變到這么一個理想的狀態,我個人認為這個受職務犯罪案件,特別是像賄賂這一類案件自身的特殊性的制約,要真正實現轉變是非常難的。但是我們現在這個社會的飛速發展,進入到大數據的時代,剛才張博士在發言中也都論述了大數據時代的一些特點,就是說它對人們的這種生活、工作、思維、理念都帶來了一些根本的變革。就職務犯罪而言,我想它對于我們查辦職務犯罪帶來的既有挑戰也有機遇。挑戰就是說它使職務犯罪的偵查更加便捷了,同時智能化和隱蔽化也更強了,使我們查辦案件難度更大。但是它帶來的機遇也是非常的重要,非常的大。因為在這個大數據時代,職務犯罪行為會在不經意間留下很多的痕跡,而且它的這些痕跡一般更多的是存儲在第三方的虛擬平臺上,當事人自身難以控制。所以這些痕跡又具有難以被銷毀和滅失的特點,我想這就為我們轉變偵查模式提供了契機。
剛才張博士講了他的一些思路,就是說他從樹立數據引導偵查的理念,建設偵查大數據庫,建立操作平臺和數學模型,注重電子取證以及規范數據運用等方面,探討了這種新型的數據驅動的職務犯罪偵查的模式和路徑,我覺得是非常受啟發的。因為在大數據時代,我們如果能夠占有、掌握和能夠有效的研判、分析和利用這些與職務犯罪相關的數據,那么我們就有可能在沒有口供的情況下獲取這些客觀的證據,從而轉變我們過多的依賴口供的這種狀況。
剛才張博士也講到了,運用大數據來開展偵查,可以更快捷的發現案件線索,拓展偵查思維,創新偵查方式,轉變偵查格局,提高偵查效率。我們把大數據運用好了,是能夠達到這幾個方面的效果的。所以我個人是聽了很受啟發,我想對我們開展職務犯罪偵查的實務工作,這個方面的理論研究而言,我想大家也會感到有所啟發。
我認為我們能夠有效的運用大數據來改進和推動職務犯罪偵查模式的轉變必須要強調兩個建設。一個是人才的建設,因為大數據是客觀存在的,那么誰能夠獲取、發現、占有這些,并能夠有效的分析、整合這些信息?我覺得這個是需要專門的知識和技能的。我們傳統的偵查模式下形成的偵查經驗是不足以適應大數據時代轉變偵查模式的需求的。所以要實現剛才張博士講到的大數據驅動的偵查模式,首先要抓的就是人才的建設。要培養和引進既有偵查實務經驗,同時又通曉信息技術和相關的知識和技能的專門人才。當然我們在偵查辦案過程中,對專門性問題是可以聘請專門人才的。但是作為偵查人員,他只有了解了大數據的這些特點和相關的技能,才能夠更準確的,更得心應手的運用這些大數據來進行犯罪案件的偵破和取證。
我覺得必須強化的是職務犯罪偵查大數據庫的建設。上午貴州省檢察院的同志介紹了他們貴州的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行政執法機關、銀行業,包括通訊運營商等等實行信息的互聯互通,在他建成的大數據庫里面收錄了3500多萬條信息,對于他們發現案件線索,取證和偵破案件都帶來了明確的改觀。我覺得要在這方面,在數據庫的建設方面加一把勁,把這個數據庫建設好。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職務范圍偵辦過程當中,除了運用大數據來對犯罪線索和方案趨勢進行分析和研判以外,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如何在這種海量的數據當中,及時有效的發現、合法的提取與案件有關的電子數據。9月份高檢、高法和公安部聯合印發了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數據若干問題的規定,針對大數據時代新的形勢下獲取電子數據這種新型的證據進行了規范。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明確了初查過程中收集提取的電子數據是可以作為訴訟證據用的,這也為我們初查中利用大數據來偵查案件提供了直接依據,我認為也是我們的訴訟證據制度的一大發展。
最后我再說一句話,大數據的應用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有利于我們的偵查,另一方面也要避免對公民的個人隱私、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乃至企業的商業秘密,甚至國家的秘密造成不當的侵害,這個是需要我們在實踐中逐漸完善我們的這種取證規則的。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