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4-28 來源: 責任編輯:att2014
近年來,新鄉市法學會把黨建作為工作統領,把服務作為工作導向,積極夯實黨建基礎,不斷創新服務模式,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應有貢獻,連續三年被省法學會評為先進單位,市委市政府肯定市法學會為“群團組織中的典范”。
一、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實現黨建工作有效覆蓋
一是建立黨的組織。出臺《關于加強市法學會系統黨建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全市法學會系統要實現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截至目前,12個縣(市、區)法學會全部成立黨組,12個研究會全部成立黨支部,12個縣(市、區)法學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和127個鄉鎮(街道)法律服務站全部成立黨小組。
二是完善黨建工作制度。各地、各單位黨組織根據有關要求和自身實際,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政治引領、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等相關規定以及議事規則、集體學習等工作制度,確保了黨組織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為黨組織發揮作用打下良好基礎。
三是充分發揮黨組織作用。把好活動關,對“牧野法治論壇”“法興企業研討會”的主題、“雙百法治宣講”的內容以及課題、項目等的觀點進行政治把關,保證學術活動和學術成果的正確政治方向。去年以來,市法學會組織舉辦各種論壇活動8次,沒有出現任何政治性問題。把好評獎關,對擬表彰論著、優秀法學家、先進個人等組織專班進行審查,防止存在不當觀點和聲音。把好宣傳關,建立《新鄉法學》雜志、新鄉法學網、“政法之光”微信公眾號等自辦媒體的內容發布審查機制,確保發布的信息與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保持一致,與憲法、法律、法規的規定保持一致,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容保持一致,堅決防止出現錯誤言論和觀點。
二、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創新發展“楓橋經驗”
2017年,新鄉市委市政府組織全市學習、推廣“楓橋經驗”,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新鄉市法學會系統踴躍參與,創新發展“楓橋經驗”,積極化解矛盾糾紛。聯合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出臺《關于加強縣(市、區)法學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的意見》,指導12個縣(市、區)法學會結合實際在縣人民法院、信訪接待中心等成立縣級法學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整合縣(市、區)域范圍內的資源,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把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去年8月以來,已受理案件1296起,成功調解960起,其中疑難案件123起;分流案件92起,調解成功率74%以上,疑難案件調解成功率達到100%。落實專人負責逐案回訪,案件回訪率達100%,履約率達100%,切實達到案結事了的目的。
三、深入參與社會治理,促進基層和諧穩定
一是發揮法律服務站的作用。在鄉鎮(街道)法律服務站和(村)社區法律服務點廣泛建立“訴調對接、多元化解”機制,積極參與矛盾排查、化解活動。2017年開展法治宣傳培訓286次,接待法律咨詢16900人(次),審查合同1100件(次),調解矛盾糾紛13360人(次),參與法律援助296次,處理群體性敏感事件143次,有效化解基層矛盾和問題,促進了重點項目建設、棚戶區改造和城市管理等工作。
二是全面拓展服務領域。推動法律服務進醫院、企業、監獄、學校、社區,聯合市衛計委、市工業與信息化委員會、市教育局、市綜治辦、市司法局等單位,分別下發《關于在全市醫療機構成立法治工作室的通知》《關于在全市企業開展法律服務的通知》《關于在全市中小學校開展法治教育的通知》《關于在全市社區建立法律工作室的通知》,在50家醫院、2000家企業、2000中小學校、1000個社區建立“法治工作室”,市、縣兩級法學會為工作室推薦法律工作者和律師,保證“法治工作室”工作正常開展。市法學會先后與35家企業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就法律服務、政企互動等事宜達成合作意向,搭建了常態化的政府與企業間良性互動的信息溝通平臺。促成6所駐新高校與39家醫院合作建立法學專業學生實習基地,實現高校與醫院合作“雙贏”。近年來,新鄉市法學法律工作者幫助醫院化解醫患糾紛3600余起,走訪企業5680人(次),解決法律問題5730個,為中小學校上法治課4060場,在社區化解矛盾糾紛15300起。
三是開展實時法律援助。2016年7月,新鄉市遭受百年不遇特大洪災,市區40多個小區不同程度受災。市法學會及時反應,組織30多位法學法律專家、律師和100余名法律服務志愿者,在第一時間進入受災小區,免費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和援助,引導大家理性表達訴求,避免15場群體性事件,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評價和人民群眾普遍好評。
四是強化理論支持。新鄉市法學會充分發揮專業學術團體的優勢,積極組織開展應用型、實用型研究,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對策建議。去年全市法學會系統在核心期刊發表文章36篇,出版學術著作5部,《建立和完善“新鄉特色”訴調對接多元化解機制的思考》等多篇論文得到市委主要領導批示,批轉給有關部門落實,有效助力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法治建設。